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9〕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经农业农村部审查通过的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基本情况及其先进事迹予以公示。
一、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见附件2)
三、公示范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
四、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
五、如对初审通过的集体或个人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委干部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余进,89133182;刘凯,89133946。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302室。
附件:1.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
2.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