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强调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快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此后,从2022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秋冬“三农”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到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到202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与政策安排,为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重庆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汇聚众力、多措并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不断夯实。截至2025年底,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79万亩,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左右,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平均每亩节本增效约500元,为确保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以上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因此,科学编制《规划》,是重庆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筑牢“巴渝粮仓”的关键举措,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长远根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总体要求
《规划》立足重庆农业农村新发展阶段,提出规划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围绕“1个目标、4个坚持、5条原则”。1个目标: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到2035年把全市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4个坚持: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规模增加与建设质量提高并重、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5条原则: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双向奔赴,试点示范、科技驱动,依法严管、良性运行。
三、区域布局
《规划》综合考虑水土条件、地形地貌、行政区划、区域发展定位、耕作制度等因素,落实粮食自给平衡要求,以山—水—城的空间格局为基础,兼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衔接国家战略和相关规划,统筹考虑“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新要求,提出“3个大区、9个类型区”的总体建设布局。即:主城都市区、渝东北区、渝东南区3个大区,丘陵宽谷区、缓丘平坝区、中低山坡地区、平行岭谷区、河谷平坝区、中低山坡地区、中山坡地区、低山丘陵区、河谷平坝区9个类型区。
四、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目标,明确田块整治、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管护利用等具体建设要求,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建设内容优先序和建设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酸化土壤改良示范、数字农田示范。各区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丰富建设内容,细化建设标准,推行差异化措施,确保建设成效。
五、建设资金和效益分析
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经济效益方面,建成后,新建高标准农田预计亩均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预计亩均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节水、节能、节肥、节药、节劳效果明显,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在社会效益方面,有利于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升农户发展能力。在生态效益方面,有利于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生态低碳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六、建设管理和管护利用
《规划》对建设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全程监督、运营管护、保护利用等全过程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质量管理。按“储备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原则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严格执行科学选址与合规审查,优化设计并落实联合评审,规范开展招投标,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严格资金监管。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与预警,防范挪用套取;规范结余资金使用,确保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抓实竣工验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验收”,将工程实效、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验收依据,同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及时完成工程资产移交与规范归档。四是强化全程监督。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动项目各阶段信息全面上图入库,完善质量监督体系与多渠道监督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并建立失信惩戒“黑名单”。五是健全运营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建立日常管护与专项维护相结合的模式,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鼓励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服务。六是加强保护利用。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数量与质量,落实占用补建与灾毁修复,推行合理耕作与地力培育,促进农田高效利用与产业链协同发展。
七、政策协同
一是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机制。建立“高标准农田跟着永久基本农田建、永久基本农田跟着高标准农田优化调整”的空间整合机制,优化占用补划程序,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补划任务,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巴渝良田”“渝耕保”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双向共享与实时交换,为项目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做好水资源配套。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水利工程项目系统协同。坚持“以水定地”,优先在水源充足区域推进建设,推动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步规划实施。统一技术标准,促进水源、灌区与田间工程衔接,加快灌区续建与现代化升级,在适宜地区新建高标准灌区,缺水区域配套水源与节水设施。通过整合灌区与农田“一张图”数据,为协同建设提供支撑。三是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明确市级财政承担主要责任,区县优先保障投入并鼓励提高标准,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同时创新投融资,在严控债务前提下利用政府债券并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
八、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落实群众参与,设计阶段征求农民意见并建立“六方会审”机制,施工阶段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带动农民参与并共享收益,验收阶段组织农民试用设施并公示信息;建成后引导农民参与日常管护,设立公益岗位并公示责任,保障农民全程参与权益,形成日常管护参与机制。严格监督考核,将建设成效纳入区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任务资金挂钩,实施动态调度与奖优罚劣;建立“三查三处理”及覆盖项目全周期的责任追溯与终身追究机制;同时加强廉政建设与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问题整改与问责追究,确保项目规范高效实施。
政策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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