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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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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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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做优做强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强市建设,市农业农村委组织起草了《重庆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5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8号)、《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征求委内相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部分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后,研究起草了《重庆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十个章节,重点明确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制定本办法的依据,界定本办法所指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定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市农业农村委作为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主体责任与监管职责。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明确了项目级别(一般、重点、重大)及相应实施期限,规定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发布主体及内容要求,项目的支持对象及联合申报、配套资金要求,项目申报受理的程序及形式审查要求,项目遴选方式,项目评审原则、专家选取方式及评审重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时限及渠道。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管理。规定项目任务书的签订、绩效指标设定及年度任务书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调整权限及审批程序,项目主动终止和强制终止的具体情形。

第五章验收结题与应用评价。规定项目年度考评的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的方式、材料提供、结果判定、整改要求及结果通知,项目通过验收后的成果应用评价及奖惩,项目研究成果成果的标注要求。

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明确项目资金的资助方式及分期拨付比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核算管理要求,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预算调整审批程序,项目结余资金的处置方式,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要求,未通过验收或终止项目的审计清算程序。

第七章监督检查。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及违规处理措施。

第八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主体,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政策原文:

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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