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我市长江流域实施全面禁渔的通告》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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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我市长江流域实施全面禁渔的通告》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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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境内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实行全面禁渔。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我市纳入禁渔范围的其他天然水域将实行全面禁渔。现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我市长江流域实施全面禁渔的通告》,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c@cqnync.cn;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禁渔通告”字样。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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