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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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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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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兽药进出口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16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89016185@163.com

(二)信函方式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兽医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建议”字样。

联系人:付强;      联系电话:023-89133293

附件:1.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修改意见表

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2021511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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