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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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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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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院所,各农机生产企业,各农机推广机构,各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5〕4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编制备案的《关于呈报重庆市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方案的报告》(渝农文〔2025〕90号)和《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渝农办发〔2025〕91号),现将我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着眼于重庆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急需急用的短板机具,坚持以用促研发、以用促制造、以用促转化,开展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

二、支持方向与资金规模

(一)试点任务

2025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机具攻关项目5个,研发制造农机产品3种、熟化定型产品2种;实施鉴定能力提升项目1个。

(二)试点项目安排

1.黏重土壤轻简型混合动力马铃薯联合收获机

2.榨菜联合收割机

3.山地橘园混合动力多功能作业平台

4.50马力深泥脚田履带拖拉机

5.青花椒智能烘干设备

6.农机装备鉴定检测能力提升

项目1-5为机具攻关项目,项目6为鉴定能力提升项目。具体任务安排与考核指标见《2025年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榜单》(附件1)。

(三)资金支持方式

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项目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机具攻关类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项目申请财政资金的30%。

三、申报主体

机具攻关类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制造企业、科研机构、推广机构和应用主体组成的联合体,按照“1+2+N”模式组成联合体,即每个攻关项目由1家制造企业、原则不超过2家科研单位、N家推广机构或应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实施。每个机具项目应邀请具有相应攻关机具鉴定能力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鉴定机构提前介入,参与检测鉴定。鼓励制造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体。

鉴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为本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农机鉴定机构。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榜单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内容须覆盖相应榜单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主体资质、与榜单相符性等开展形式审查。

(三)项目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符合榜单要求的单位进行择优支持。

(四)结果公示。对拟支持的揭榜单位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立项。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企业、科研、推广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应签署合作协议(附件3),并明确各单位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

(二)项目牵头单位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税务、信用、环保和劳动保障方面无重大不良记录。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情形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或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8时。申报材料一式11份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发送电子档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 陈元杰

联系电话:89133331

电子邮箱:cqnjhc@163.com

报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员会农机化处6004

附件:1.2025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榜单

      2.2025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3.2025年重庆市农机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

2025年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榜单

一、黏重土壤轻简型混合动力马铃薯联合收获机

项目类别:研发类

资金预算:中央资金900万

实施年限:3年

研究内容:突破黏性土壤条件下减阻挖掘、薯土高效低损分离、防壅土原地转向技术,开发高效挖掘和高效低损薯土分离机构;挖掘、分离和行走等多速度及功率匹配技术,研发轻简型减阻挖掘部件、原地转向、收集装置,优化薯土分离等部件及其整机控制系统;研制适用于黏重土壤的马铃薯自走式轻简小型联合收获机,实现黏重土壤马铃薯高效低损收获功能。

考核指标:

技术指标:①发动机功率:25-55马力;②作业方式:遥控联合收获作业,遥控作业距离≥200m;③整机质量≤1000kg;④整机尺寸(长×宽×高)≤2.5m×1.5m×1.5m,⑤最小离地间隙200mm;⑥最大作业坡度15°;⑦作业幅宽0.6-0.8m,适用于垄底宽0.6-0.8m、垄高0.2-0.3m的一垄双行,单垄收获;⑧作业效率≥1.5亩/小时;⑨损失率≤4%、伤薯率≤2%、破皮率≤2%、含杂率≤4%;⑩最小转弯半径≤2m;⑪具备自动收集装袋功能,装袋重量偏差≤±5%;⑫平均故障间隔时间≥180h。

产业化指标:①建立熟化应用基地8个;②销售≥50台;③推广应用作业面积≥1万亩。

二、榨菜联合收割机

项目类别:研发类

资金预算:中央资金1000万

实施年限:3年

研究内容:开展切根方式优选与参数匹配、输送提升方式优选与参数匹配、去叶方式优选与参数匹配、丘陵山区榨菜收获专用底盘、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研究,攻关低损高效切根、柔性顺畅升运、茎叶高效去除以及轻量化高通过性底盘等关键技术,研发低损高效仿形切根装置、柔性自适应输送部件、茎叶轻简高效去除装置和高性能自走式底盘,研制自走式榨菜联合收获机,实现榨菜的低损高效机械化收获。

考核指标:

技术指标:①结构形式为履带自走式;②适用于单垄双行收获作业;③配套动力≤20马力;④结构质量≤550kg,结构尺寸(长×宽×高)≤2.6m×1.7m×1.8m;⑤最大作业坡度6°,最大作业速度≥0.2m/s、作业效率≥1亩/小时;⑥漏收率≤3%、挤伤率≤3%;⑦含杂率≤10%;⑧去叶率≥80%;⑨产品有效度≥92%。

产业化指标:①建立熟化应用基地5个;②销售40台;③推广应用面积≥6000亩。

三、山地橘园混合动力多功能作业平台

项目类别:研发类

资金预算:中央资金800万

实施年限:3年

研究内容:攻关双电机+发动机混联传动技术,研发中小型插电混动变速器;突破三驱力自动分配控制技术,研发变速箱电控自适应系统;插电混动和变速箱电控自适应等技术研究,实现发动机、电机、变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分层分段控制,构建一体化控制系统,开发高集成度、高灵敏度的互嵌式控制模块,实现丘陵山地柑橘果园通用动力平台整机精准遥控。

考核指标:

技术指标:①配套动力:70马力,动力形式:P3形式插电混动;②多级动力自适应分配:20、50、70马力;③结构形式:履带式底盘,最小离地间隙380mm,极限侧翻角25°,配置标准三点悬挂;④整机性能:重量≤1500kg(不含作业机具),结构尺寸(长×宽×高)≤2500×1500×1400mm(不含作业机具),最大提升力≥10kN,最大牵引力≥10kN,动力输出轴标定功率≥31.5kW;⑤能原地掉头,最大爬坡角度≥30°;⑥开发遥控系统实现整机作业遥控操作,遥控有效距离≥300m,响应时间≤0.5s;⑦多功能:可适配旋耕机、除草机、施药机、施肥机等多种作业机具;⑧发动机、传动系统等关键部件平均故障间隔时间≥250h。

产业化指标:①建立熟化应用基地10个;②产业化销售30台,③应用示范面积1万亩。

四、50马力深泥脚田履带拖拉机

项目类别:熟化类

资金预算:中央资金1000万

实施年限:3年

研究内容:开展履带底盘紧凑型轻量化、双动力流HST差速原地转向、深泥脚田作业防滑防陷、整机重心匹配与作业稳定性技术研究;研发履带拖拉机紧凑型轻量化底盘、传动系统、防滑行走装置、关键作业部件,创制30-50马力深泥脚田履带拖拉机,适应最大泥脚深度由30cm提升到35cm;配套开发旋耕、水田开沟轻量化作业机具,实现在水田防滑防陷、灵活高效作业。

考核指标:

技术指标:①配套动力:50马力;②整机尺寸:3000mm×1300mm×2200mm;③整机质量≤1400kg;④适应最大泥脚深度由30cm提升到35cm;⑤最大牵引力≥9.6kN;⑥最大作业速度≥3.7km/h;⑦转向方式:双动力流差速转向;⑧最大提升力≥7.7kN;动力输出轴最大功率≥29.4kW;最小离地间隙400mm;履带接地比压≤17kPa;⑨旋耕作业幅宽≥1.5m,水田开沟作业深度≥30cm;⑩平均故障间隔时间≥250h。

产业化指标:①建立熟化应用基地6个;②销售≥60台套;③推广应用面积≥2万亩。

五、青花椒智能烘干设备

项目类别:熟化类

资金预算:中央资金800万

实施年限:3年

研究内容:攻关青花椒干燥物性与工艺,建立青花椒物性特征参数与烘干工艺参数定量关系,探究高温破蜡、中温控麻、低温防褐变的梯度变温耦合动态烘干工艺;研发基于环境参数、物料状态、设备运行、工艺参数等多源信息的烘干三维场域精准调控技术和智能控制算法,实现温度、湿度、风速风量、含水率、褐变率、麻味素含量、能耗、效率、时长及余热回收效率等工艺参数的智能控制;研发多级余热回收、闭环热循环、辅助干燥等技术降低能耗,实现高质、高效、绿色烘干。

考核指标:

技术指标:①装备具备实时感知花椒水分、温度、湿度、颜色等参数的能力;具备基于实时数据的温度、湿度、风量、时间等工艺参数的智能调整能力,温控响应延迟≤200毫秒;②温度控制精度≤±0.5℃;③湿度控制精度≤±1%;④风量调配精度≤±0.5m³/s;⑤烘干后青花椒含水率均匀性系数≥95%,终止含水率≤10%;⑥麻度(GB/T 38495-2020)提升≥1级;⑦表皮褐变色差值ΔE≤6.5;⑧采用热泵+电辅热烘干等方式,提高烘干效率,鲜椒干燥能力由6.25kg/h提升至不低于8kg/h;⑨基于能耗优化技术,与现有电热烘干设备比较,能耗由0.6kWh/kg・H2O降至0.5kWh/kg・H2O,即单位烘干耗热量≤1800kJ/kg・H2O;⑩批次作业量≥150kg/批,有效度≥98%。

产业化指标:①建立熟化应用基地10个;②销售≥100台套;③推广应用鲜花椒总烘干量≥60万公斤。

六、农机装备鉴定检测能力提升

项目类别:能力提升

资金预算:中央资金500万

实施年限:3年

建设内容:通过开展仪器设备更新与配置、鉴定检测管理信息化建设、试验设施建设、资质能力认定等,切实提升鉴定检测能效,提高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助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1. 仪器设备更新与配置。根据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的鉴定检测需求,更新与购置一批相关仪器设备。2. 鉴定检测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云存储等手段,开展鉴定检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部分产品在鉴定检测过程中,数据采集智能化、原始记录自动化、报告生成标准化,全流程有据可查、记录清晰。3. 试验设施建设。新建急需试验设施,实验室改造升级、试验场地改造升级等。4. 鉴定检测能力认定。围绕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农机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协同开展鉴定检测技术、评价手段和方法的研究,提前介入鉴定检测能力认定工作,缩短鉴定检测能力供给周期。

考核指标:满足重庆市一体化试点项目攻关机具技术指标检测需求;更新及新增鉴定检测仪器、设备116台(套)以上,增加智能检测设备38台(套)以上,信息化鉴定检测手段取得新突破;改、扩建实验(检测)设施200平方米以上,新建1套云平台数据处理系统,检测质效提高60%以上;增加检测参数60个以上,增加鉴定指南品目5个;检测能力供给周期缩短30%,同类型机具鉴定周期缩短45%以上。

附件2

2025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起止时间:

202512202811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制


填报说明

1.内容真实可靠,语言简洁,数据准确,A4 纸打印。

2.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须按公章填写全称。

3.编写要求:

(1)项目满足《重庆市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榜单》的要求,目标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项目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注重产业化应用;

(3)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应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施实际及有关规定;

(4)研发类和熟化类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0%,项目用于研发制造、熟化定型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总财政经费的70%(其中企业资金不低于40%),熟化类项目推广应用经费占中央资金30%以上。

4.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合作协议等;

(2)上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事业单位可只提供财务决算报表;

(3)联合体成员单位开展一体化试点的能力条件;

(4)相关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5)联合体成员单位诚信情况。


   2025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简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研发类□  熟化类□  能力提升□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及电子邮箱


项目主要协作单位


项目建设情况

总投资(万元)


资助额度(万元)


自筹(万元)


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及进度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项目计划完成目标:

申报单位情况

注册资金

(万元)


上年度末净资产

(万元)


资产负债率


单位概况:











一、项目概述

简述项目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主要针对的问题和需求,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含拟解决的问题,突破的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等。(500字以内)

二、必要性及可行性

结合研发熟化机具应用领域、产业面临的机械化问题等,简述重要意义和推广前景等,结合现有研发基础、条件能力和产业应用前景等,简要分析研发熟化机具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可行性。(800字以内)

三、项目研究的内容及技术路线

针对产业问题和技术问题,阐述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及预期效益

对照项目榜单,分类提出项目实现的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性能参数等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以及实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五、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已有研究基础、承担优势。

联合体成员单位基础条件、现状、优势等情况。

六、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

以3年为项目实施期,描述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主要工作安排。

XX年XX月-XX年XX月

阶段目标







 七、牵头单位与协作单位任务分工

简要叙述项目联合体的组成与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工。

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项目组人员总数、职称结构等。

(一)项目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职称

任务

分工

学历

专业

计划投

入时间

工作单位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九、项目经费构成及预算

项目总经费及各部分经费构成的阐述,除鉴定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外,企业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0%。

(一)经费分配及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计划总投资

(万元

计划申请补助

(万元

计划自筹

(万元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二)经费预算

类别

总经费(万元)

中央经费

(万元)

自筹(万元)

预算(万元)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燃料动力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版/文献/信息

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技术服务费





试验示范费





租赁费





作业服务/补助费





间接费用





其他费用





小计





(三)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资金支出方向范围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中央资金支出范围》《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十、组织保障与风险评估

十一、企业配套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为                     项目实施提供不少于        万元的自筹资金。

特此承诺!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项目牵头单位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申报2025年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过程中所提供材料、数据和其它信息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申报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三、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表、合作协议、研究基础、能力条件、诚信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3

2025年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合作协议

牵头单位(甲方):                               

参与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科研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就2025年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       ” 开展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1.双方合作申请并实施该项目,甲方牵头主持,乙方为项目参与单位之一。

2.甲方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监督调度、验收总结等。

3.乙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重庆市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对本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本单位完成项目下设相关任务目标,并全力配合甲方的项目申报、实施、审计、验收等工作。

4.乙方需完成的任务及考核指标如下表:

目标任务

考核指标

1.........

2.........

3.........

1.........

2.........

3.........

5.本项目立项后,甲方在分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50%、30%、20%的比例,3年共计拨付乙方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大写:   万元)。同时,乙方需在项目期内完成¥   万元(大写:   万元)的资金配套,用于相应工作任务的完成。

6.项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方所有,根据贡献大小排名。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以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研究成果信息,在项目合作期间进行知识产权共享。

7.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出现泄密事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乙双方严格遵守《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农办发〔2025〕91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一体化项目资金支出相关要求列支相关经费,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

9.其他约定事项:(1)                                

                (2)                             。……  

10.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任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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