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农药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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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种子站(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专业农药检测机构完成微生物农药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微生物农药委托检测 |
9 |
1 |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农药产品标准及相关农药指标参数标准通过CMA资质认证有效期内达120项以上(其中含以下微生物及部分植物源农药资质15项以上,并能出具带有“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印章的检测报告。
微生物农药及部分植物源农药资质要求 |
苏云金杆菌悬浮剂、球孢白僵菌母药、球孢白僵菌可湿性粉剂、蜡质芽孢杆菌母药、蜡质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金龟子绿僵菌母药、金龟子绿僵菌可湿性粉剂、金龟子绿僵菌油悬浮剂、木霉菌母药、木霉菌可湿性粉剂、荧光假单胞杆菌可湿性粉剂、春雷霉素原药、春雷霉素可湿性粉剂、春雷霉素水剂、苦参碱可溶液剂、芸苔素乳油、芸苔素可溶粉剂、芸苔素水剂、吲哚乙酸质量分数、吲哚丁酸原药、14-羟基芸苔素甾醇质量分数、枯草芽孢杆菌母药、枯草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荧光假单胞杆菌母药、井冈霉素水剂、井冈霉素可溶粉剂、萘乙酸钠可溶液剂 |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5年8月15日在“重庆市种子站”平台(https://nyncw.cq.gov.cn/wsdw/zz/)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种子站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种子站(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707)。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种子站(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707)。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8月25日北京时间9: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0:00(文件以邮件形式寄出,应提前3天寄达)。
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供应商负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种子站”(https://nyncw.cq.gov.cn/wsdw/zz/)”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种子站
联系人:谢老师、赵老师
电 话:023-89133473,023-8875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