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号)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按照市领导批示和市乡村振兴局有关分配建议,现将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具体见附件)下达你们。
请你们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支出功能科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区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市里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其他区县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附件: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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