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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鼓励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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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9月19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市人社局等8个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长期在基层工作、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该《意见》主要在万州、黔江、武隆、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16个区县实施。

根据《意见》,我市将提高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此外,凡是到乡镇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或直接考核确定中、初级职称。其中,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满1年可考核确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满5年直接考核确定中级职称;专科毕业生可享受满2年可考核确定助理级职称。

《意见》指出,对长期在基层工作、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推荐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和行业部门人才项目、表彰奖励工作中,适当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创新创业。同时,还要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等待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留在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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