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按照《重庆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安排,现将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8月4日至8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人事处
通讯地址: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联系人及电话:袁老师 89133187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采取集中审核和分散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1. 集中审核
2020年8月7日(星期五)9:30—17:00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3楼5会议室(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2. 分散审核
2020年8月8日(星期六)—8月14日(星期五)9:30—17:00
报考市农科院考生:重庆市农业科学院二楼人力资源处办公室(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
报考市畜科院考生: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2432(荣昌区昌龙大道51号)
(三)资格复审所带资料
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如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详见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其他
1.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递补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2. 公招有关事宜敬请关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w.cq.gov.cn/)”。
3. 未尽事宜,请咨询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示
2.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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