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分为综合岗位和特定岗位。综合岗位指内设处室综合管理人员,特定岗位指农产品加工处、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定岗遴选的人员。
本次共遴选4人。其中,综合岗位2人;特定岗位2人(农产品加工处、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各1人)。
遴选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表》(附件2)。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区县(自治县)部门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作风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口碑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年龄32周岁及以下。
6.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工龄和基层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岗位的专业和工作经历要求
1.报考农产品加工处岗位的,所学专业应当为下列专业类之一: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从事工业经济、食品农产品加工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的,不限专业。
2.报考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岗位的,所学专业应当为下列专业之一:土木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3.报考综合岗位的,不限专业。
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向市农业农村委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可寄(送)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收件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人事处;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401121;联系人:袁颖,89133187;报名电子邮箱:1817826597@qq.com)
(二)报名材料
1.《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名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公务员身份的有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5. 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文字材料1篇(3000字以内)。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四)资格初审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按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具体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因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岗位,报考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调剂到其他岗位。
(一)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w.cq.gov.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w.cq.gov.cn/)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及后续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重庆市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分别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w.cq.gov.cn/)和拟任职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政策咨询电话:89133187、89133185
附件: 1.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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