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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1-001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拨付2020年第二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奖励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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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果业(果品)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根据《重庆市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渝府发〔2018〕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预〔2019〕14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对新认证及续展认证绿色食品、新认证有机食品、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数量。全市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43个,续展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14个。

二、奖励标准。新认证绿色食品1万元/个,续展绿色食品0.5万元/个。全市本次共补助50万元。

三、奖励对象。新认证及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具体获奖励单位及奖励额度详见附件。

四、资金用途。奖励经费用于补贴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产地检测费、产品检测费、资料编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不得用于与产品认证(登记)无关的支出。请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获奖励单位用好奖励资金。市农业农村委将随机抽查,跟踪奖励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事宜

(一)奖励经费拨付由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具体办理,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获认证(登记)的单位(联系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唐道珍,联系电话:89075046)。

(二)请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知获奖励单位将其单位账号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质量标准科(联系人:张海彬,联系电话:89075066)。

(三)请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三品一标”产品宣传,积极倡导使用获证产品。

(四)请获得奖励的单位严格生产技术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附件:2020年第二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经费明细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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