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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18-016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91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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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复〔2018〕100号

                             A


郭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建议》(第0591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农民增收、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更是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复杂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我委高度重视,一直按照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努力保障“四大安全”为总体目标,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实施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抓手,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关于继续完善快速防控联动机制

(一)我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体系设立及运行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出“构建行政监管、技术支撑、执法监督三大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前,我市按市、县、乡三级设立了较为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行政监管、技术支撑、执法监督三大体系。市、县两级的兽医主管部门为行政监管部门,主管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物防疫行政管理和监督,拟订动物防疫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与评估;负责动物卫生监督行政管理工作等。市、县两级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属于兽医主管部门下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执法监督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市、县两级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属于兽医主管部门下设的公益事业单位)为技术支撑部门,主要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 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等。乡镇(街道)均设立畜牧兽医站(农服中心)或按需设置动监分所,具体实施辖区内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目前,全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共有编制人员7190名,现在岗5839名。全市的兽医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动,整体推进的局面。

另外,从 2014年开始,我市推行了“以监促防、以检计酬”兽医工作考评机制、“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和“动物饲养场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推行3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兽医行政、执法、技术三大体系的融合协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兽医的积极性进一步增长,养殖业主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四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制度得到了农业农村部和其他兄弟省市的高度评价。

(二)强化人员培训

市和区县每年都分别组织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动监执法培训班、动物检疫技能竞赛等活动。仅2017年,全市举办各类培训活动约40期,参训约5300人次。从2008年起,每年邀请国际和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到渝召开“重庆市人兽共患病防控论坛”,有效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动物疫情监测方面

我市推行的兽医工作“三项制度”的核心和切入点就是动物疫病监测,通过监测结果的有效应用来推动和评价兽医全面工作。通过推行该项制度,全市动物疫病监测数量、监测面、监测能力等均得到了很大提高。一是科学制定监测计划。每年,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发《重庆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重庆市外来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重庆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文件。2017年,全市开展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监测137.06万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85.92万份、非免疫抗体监测45.49万份、病原学监测5.65万份。二是科学使用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市县两级定期将辖区内实验室监测、疑似疫情诊断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周边疫情发生情况形成动物疫情分析评估材料,为指导和决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7年,市县两级共制发疫情分析评估材料745份。三是强化实验室建设,推行采检分离和盲样检测。我市市级兽医实验室是全国首家通过农业农村部考核评审实验室,是市质监局A级实验室、实验室管理标兵单位。目前,建有P2与P3实验室,配有仪器设备219台套,具备细菌学、血清学、分子生物检测以及基因序列分析等能力。32个畜牧主产区县均建有兽医实验室,共配备仪器设备827台套,均具备血清学检测能力,其中28个具备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同时,为提高监测结果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大部分区县成立了专业采血队,实行随机采样和盲样检测。

二、关于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了强化执法办案工作,自2012年以来,我市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活动,开展了素质提升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案件评查交流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17年,组织开展了“2+2+4”八项活动。全市共办理案件427件。其中,清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22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办案件9起、曝光案件4起;规范了165家动物诊疗机构的处方行为,查办案件14起;养殖和流通等环节共查办案件173起、追究刑责3人、曝光案件18起。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屠宰监管方面,严格按照屠宰环节检疫监管有关规定,派驻600余名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监管。组织开展了“扫雷行动”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交叉大检查”。2017年,全市共屠宰检疫生猪714.21万头,监测“瘦肉精”2.99万份,开展媒体宣传约116次,举办培训约326期,出动执法人员约3309人次。在兽药监管方面,积极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和实施检打联动,共发出责令整改书约100份,立案105起,办结93起,结案率88.6%,已结案的93起案件货值金额5.63万元,罚没金额22.76万元。

三、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村级防疫服务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村级防疫服务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兽医工作的重点任务。2017年,我委下发了《关于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农发〔2017〕138号)。目前,我市主要以村委会或乡镇为单元采取按年度、季度、天数或任务计酬等“短期”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村级防疫员进行兽医服务。各区县正积极探索“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动物防疫模式。一是向国营公司、乡镇动物医院购买服务模式(荣昌、梁平、綦江、大足)。二是向市场化公司购买服务模式。目前,荣昌、涪陵、大足、梁平、武隆等5区县已经成立提供防疫工作社会化服务的公司。三是政府聘请合同工的服务模式(南川)。

今年,在全市兽医工作会议上,已将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兽医工作转型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及任务,力求我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发展。

四、关于强化养殖户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近年来,针对养殖业主主体意识不够、违法成本低及有的认为畜禽免疫、疫病监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都是政府的事等问题,我市一直多措并举强化主体意识。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2013年,出台了《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2015年,新修订并颁布了《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渝府令〔2015〕288号);建立和推行了兽医工作“三项制度”;2018年,兽医工作会议将强化养殖业主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工作内容。这些都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养殖业主的主体意识。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监督执法环节加大动物防疫违法行为排查和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严厉打击动物防疫违法行为,有效促进了养殖业主防疫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利用网络、报刊、“动物防疫明白纸”、“强制免疫告知书” 、标语等多种形式告知养殖业主应履行的义务。四是规范养殖户饲养管理。制定了《重庆市畜禽养殖场精细化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和《重庆市动物强制免疫技术管理规范》等,实行包片兽医、挂牌兽医和养殖场风险分级管理。按照“每年开展一轮防疫培训、指导建立一套科学防疫制度、一套科学防疫程序、一套科学监测计划、一套标准防疫档案”的要求,指导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实行养殖、防疫制度上墙。

下一步,我市兽医工作将紧紧围绕“推进实现技术服务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推进实现公益服务型向社会服务型转变、推进实现分散防疫型向整体防疫型转变、推进实现传统管理型向智能管理型转变”的工作目标,以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抓手,着力夯实动物防疫基础,着力实施兽医绿色发展“三大任务”,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兽医行业信息化提档升级,强化兽医监督执法,努力实现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刘勤妮,联系电话:89133153,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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