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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1-00616 [ 发文字号 ] 渝农复〔2021〕16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敬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水田湿地改善我市主城中心城区次级河流生态环境的建议》(第0300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水田是稻谷生产的基础,也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重要环节,具有保持土壤肥力、防洪抗旱、涵养水源、改善湿地功能等重要作用,对相生相伴的次级河流系统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田湿地保护利用、鼓励支持蓄留冬水田,目前全市冬闲田蓄水总面积343.9万亩,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2个、总面积116.4万亩。

一、关于“通过专题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认知”

一是抓水田湿地宣传,着力推动公众认可。《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利用水田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并将每年11月第3周定为重庆湿地保护宣传周。我们持续组织开展水田湿地系列宣传活动,新华社、人民日报、重庆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水田湿地建设成效,主城中心城区水田湿地保护利用得到公众广泛认可。二是抓水田湿地科普,着力提高社会认知。依托湿地科普宣教中心,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认识水田湿地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次级河流径流、维护小流域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主城中心城区湿地公园日益成为市民朋友认识湿地、认同湿地的重要场所,并逐步带动形成全社会关注、保护水田湿地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水田湿地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继续实施一批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并结合系列宣传活动和化肥减量培训,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保护水田湿地,更加重视水田湿地生态价值。

二、关于“通过河长制抓协同,合力做好水田生态价值这篇文章”

一是抓蓄水涵养试点,着力开展跟踪监测。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冬水田蓄水涵养水源试点。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濑溪河等流域部分区县持续开展冬水田蓄水涵养水源试点工作,跟踪监测冬水田水质变化,得出冬水田具有净化水质、补充地下水、调蓄河川径流、防止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等生态效益的结论。二是抓水田保护修复,着力发挥生态价值。围绕推行河长制要求,严格落实水田修复保护,坚持“鼓励旱改水,禁止水改旱”原则,通过土地平整、灌排设施建设及泡田打浆、犁底层构建、田坎加固等措施,充分发挥水田在保肥固沙、涵养水源、减少次级河流行洪压力的生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长治”,扎实推动主城中心城区水田保护恢复、蓄水涵养试点取得新成效。

三、关于“增设水田关水补贴,鼓励水田修复和水稻种植”

一是抓补贴政策扶持,增强种粮积极性。鼓励水田利用和水稻种植,实施水稻等生产自然灾害险,及时将21.7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农户,并对我市部分流域开展蓄留冬水田每亩补贴100元左右,进一步减少水田撂荒、发挥生态效应、稳定种植水稻基本收益。同时,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对播种面积50亩以上农户继续实施230元/亩的大户补贴。2020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3004.6万亩,其中水稻面积985.9万亩,主城中心城区水稻面积35.8万亩。二是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粮食生产基础。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坚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3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61万亩,以水田为主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推进水稻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提高种植水平和产出效益,全力以赴确保2021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稳定,特别是主城中心城区水田种植水稻面积稳定。

四、关于“鼓励水田流转到大户,集中力量打造知名‘都市稻田综合体’,实现种植、养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抓适度规模经营,强化水田集中流转。全市发布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鼓励各地积极流转包括水田在内的耕地,推进适度规范经营。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承包耕地流转率44.1%、适度规模集中度36.9%、流转农户和家庭农场面积达到42.8%。二是抓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水田综合利用。我市集中国家、市级和区县资金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形成了水田生态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三化”,以及产业融合、要素融合、城乡融合“三融合”,特别是南川、潼南等区县大力推进稻田综合体建设,实现了种植、养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示范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水田流转集约管理、联合经营和托管服务等方面加强探索,大力发展“稻+N”(鱼、虾、鳅和鳖等)多样化种养模式,充分发挥主城中心城区稻渔综合种养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联 系 人:唐琳

联系电话:89133332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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