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重庆市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方案〉的建议》(第0791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市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小农户接受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尚有很多地方需要加强和完善,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
一、我市农业生产性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积累阶段。我市作为财政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省市之一,于2015年启动试点工作,主要在涪陵、永川、梁平等区县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主要涉及集中育种、插秧、施肥、施药、机收等服务。2019年,全市农业生产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服务面积1120万亩,其中:耕380万亩,种136万亩,防215万亩,收389万亩。机械化服务面积约占播种面积(含复种)的30%,接受服务的小农户约90万户,主要以水稻、油菜等大宗农产品为主,部分区县已拓展到特色经济作物。如涪陵区将榨菜、中药材纳入扶持范围;梁平区将梁平柚纳入社会化服务范围;忠县将柑橘修剪、柑橘套袋、柑橘采摘、花椒采摘、中药材烘干纳入支持范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越来越多特色经济作物将纳入社会化服务范围。
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指导性意见出台情况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明确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经之路。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全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目前,我市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2017年8月,原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出台后,我们结合重庆实际,积极研究总结梳理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情况,于2018年12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通知》(渝农发﹝2018﹞338号),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二是提出了指导思想,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业农民、创新发展方式、注重服务质量;三是指明了发展方向,积极拓展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加工与营销等方面服务。大力培育服务组织,增强服务能力。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推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同时,我们将督促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从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规范发展、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等方面入手,结合区县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增添工作措施,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三、我市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探索实践
我市坚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定位,以粮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集中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支持工厂化育供苗、仓储烘干、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服务组织选择方面,建立了供需双方自主选择机制,各区县公开相关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公布服务内容,公开联系方式,由服务提供者和接受者进行双向选择。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积极性高,小农户申请纳入试点范围意愿强烈。
实践证明,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一是切实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以水稻社会化服务为例,亩均节本约200-300元;二是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如利用无人机防治开展水稻统防统治,作业效率更高,可减少农药用量30%左右;三是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了农业机械使用率,生产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四是增强了小农户自觉按受社会化服务意识,普通农户已主动要求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2019年,我市推荐上报的《全程保姆式托管让农民当“甩手掌柜”》入选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大力推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一是夯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坚持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三权分置”。引导农户实行以地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以代耕代种、联合经营等方式,促进农户合作经营。具备条件的村可采取土地互换、小并大,小田改大田,坡改缓的方式为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造条件。
二是积极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根据本地资源禀赋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各类组织,就近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组织名录库,对纳入名录库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各区县对农业生产社会化组织从事农业生产融资贷款进行贴息、担保贴费,对农机具等设备保险及操作机手保险给予保费补助。
三是拓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域。扩大试点区县范围,拓宽服务产业及环节。重点支持粮食、生猪、柑橘、蔬菜、茶叶等大宗农产品和特色效益农产品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的要求以及农民群众的欢迎程度,确定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强化对特色经济作物社会化服务的供给,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积极性。
四是开展社会化服务相关人才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农机操作手、统防统治无人机操作员等培训,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便捷高效为农业生产服务。
五是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对接平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社会化服务提供方式。指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将服务内容进行清单式梳理,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实行自主对接、自主选择。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6日
联 系 人:张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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