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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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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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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104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组织农业经理人培育工作”

自2012年起,我委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截止到2019年底,已培养了18万高素质农民,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人才支撑。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发展,农业经理人在农业市场经营中的组织和领头作用越来越重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从2018年开始,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承担了全市农业经理人培训,已培训600余名中高级农业经理人。培训机构按照理论培训、考察学习、实训模拟三部分开展教学,不断丰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在理论培训中重点提升农业经理人的基本素养、涉农相关法律与组织责任、市场营销、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与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目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考察学习方面突出考察参观学习市内市外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现代家庭农场等;在实训模拟方面通过沙盘演练模拟涉农行业市场调查、农业生产经营,完成理论知识能力转化,提高其实际经营管理能力。

二、关于“不断增强政策保障和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我委及市级相关部门针对农业经理人培养,结合重庆实际,建立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渝府办〔2019〕61号),明确全市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2018年以来,我委将农业经理人培训纳入到农民教育培训范畴,设立农业经理人专项培训经费,按照人均10000元标准对其进行系统培养,建立了“市—区县—乡镇—农业经理人”教育培训体系。二是将农业经理人培训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自2018年到2020年,市财政局共安排资金2.5亿用于全市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三是市人社局出台了社保补贴政策。明确乡村自由职业者、无劳动关系的高素质农民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指导申请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起草章程时,规范拟定农业经理人的岗位职责。五是市科技局利用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区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经理人的科技需求,通过技术引进示范、现场科技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电话咨询与网络会诊等方式,对农业经理人的创新能力提升和发展提供帮助,强化其能力和素质。

三、关于“建立健全农业经理人培育工作机制”

为做好全市农业经理人培训工作,我委要求各区县建立农业经理人培训对象库。全市的农业经理人主要来自于大中专毕业生、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养能手以及有意投身农业事业的返乡农民工、城镇居民、复员转业军人和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其他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区县农业行政部门审核,报我委纳入培训计划。同时建立农业经理人管理机制,加强对优秀农业经理人的宣传和表彰,严格农业经理人退出机制,对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违法违规和诚信等问题的,直接取消其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农业经理人的宣传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和农业产业发展要求,整合各个部门强农惠农政策,探索制定加强农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农业经理人队伍健康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联 系 人:孙伟

联系电话:89133318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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