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三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物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建议》(第0727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有机肥料,富含有机物质和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不仅能提供作物生长所需养分、改良土壤,还可以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作物产量、促进作物高产稳产、保持土壤肥力,还可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在我国推广应用有机肥料,符合“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对促进农业与资源、农业与环境及人与自然和谐友好发展、保护生态环境都有重要意义。2017—2019年,农业农村部在我市万州区等9个区县开展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带动项目区县产品品质得到显著提高,柑橘糖酸比和VC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升高,受到种植户和消费者普遍欢迎。2019年我市制定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要点,整合资金在全市建立化肥减量示范50万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9.5%,带动全市2019年化肥使用总量继续下降。
一、关于“政府、企业和相关农业技术部门应合力加强对生物有机肥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使用生物有机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自2015年全国开展化肥零增长和减量增效行动以来,全市上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新肥料新技术试验示范、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等工作。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已连续4年写入全市行动工作方案。各区县农技推广部门也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并积极探索区县农技部门与肥料生产企业、种植农户、科研机构四方协议机制,强化农企合作,指导企业开展有机肥施用示范。下一步,我委将依托2020年市级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对使用堆制有机肥、商品有机肥以及生物有机肥的规模种植户进行补贴,提高广大种植户使用各类有机肥的积极性。
二、关于“不断完善鼓励生物有机肥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等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我市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机肥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有机肥生产企业减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国税收政策制定权属国务院,省级税务部门无权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我委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中央和市财政支持下,创新补贴政策和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一是开展了部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2017—2019年中央分别投入6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围绕柑橘、茶叶核心优势产区,在万州区、永川区、忠县等9个区县开展有机肥替代示范县试点创建,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取得了初步成效。以2018年为例,各项目区县有机肥用量增加2.8万吨,有机肥施用量提高20%以上,在带动项目区县化肥使用量减少15%的同时,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农产品品质也得到改善。二是开展市级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2020年市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500万元,支持我市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在江北区、沙坪坝区等29个区县选取果树、蔬菜、茶叶、粮油等1—2个主要产业,在重点区域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户施用以我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等有机肥料。三是推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也是重要的有机肥源。近两年,我市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市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畜禽粪污治理)等项目,投入资金超6亿元用于支持规模养殖场户、第三方处理主体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得到显著提升。
三、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部门不断加强对生物有机肥的开发研究”。
2017年,我委组织市农技总站对全市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较为详细的普查,涉及26个区县60余家企业,形成《重庆市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现状调查报告》,为我市有机肥行业管理和政策研究提供了有力依据。2019年,我委委托西南大学开展了《重庆市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证研究》,研究解决我市有机肥项目管理和有机肥应用推广的关键环节。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积极引导高校、科研单位参加全市生物有机肥示范推广,鼓励企业针对生产实际开发柑橘、茶叶等专用肥。
四、关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生物有机肥的检测和监管,规范产品管理”
我委根据全国肥料监督抽检和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安排,每年对全市肥料行业进行监督抽检,并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辖区内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做好区县级市场监督抽检。2019年全市完成抽检61个、合格率85%,涉及生产企业32家、经销单位40个。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84号)要求,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全市抽检肥料样品120个,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持续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质量连续不合格的登记产品,肥料登记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登记。建立全市肥料监督检查数据库,为探索实施肥料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肥料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提供数据支持,保障农民用肥安全和肥料企业合法利益。
五、关于“不断完善鼓励种植户的应用政策,进一步加大应用力度”
通过2017—2019年连续三年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市已初步探索形成有机肥推广财政资金补贴机制。各项目区县根据具体实施技术模式,大胆探索,提出了补贴物资、环节和标准,比如:永川区在茶叶上干畜粪肥补助200元/亩、油枯补助500元/亩,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机械设备补助控制在50%以内。忠县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施用有机肥的业主进行补贴,对亩施用有机肥达360公斤的,财政补助100元/亩、企业自筹152元/亩。下一步,我委将依托市级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种植户使用推广有机肥,进一步加大对有机肥技术模式、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机械深施等技术的应用推广。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联 系 人:徐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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