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华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第0400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供的建议意见很有针对性,对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以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脏乱差”现象明显改善。但目前全市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确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资金投入缺口大、群众主体意识差、缺乏监管机制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今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全市将重点围绕“6+3”任务,在资金投入、宣传发动、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下功夫,把“面子”和“里子”结合起来,给环境“洗脸”、为素质“洗礼”,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全面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纵深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8 -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投资500多亿元,其中,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计划投入470多亿元。2019年,中央、市级财政共投入83.24亿元,用于各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农村“厕所革命”投入2.37亿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2.2亿元;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5.25亿元;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投入71.26亿元;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16亿元。此外,全市进一步完善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的机制,要求各有关区县统筹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林业、卫生健康等领域有关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2019年全市发行的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中,安排8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部分区县开展污水管网、污染防治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支持利用农发行、国开行5-30年的中长期政策性贷款,建设通组公路工程。
2020年,全市继续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大专项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水平。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市级层面积极向中央争取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向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投资项目。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等多元投入机制。在今年全市拟发行的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部分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支持力度;继续争取世行贷款、亚行贷款、法国贷款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三是鼓励农户和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指导各区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展农村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受益群众付费试点。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是支持区县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目前,市级层面所有的涉农资金都是切块下达,区县可以在市级下达的涉农资金中,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2019年,全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一是着力教育引导。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动员会、推进会、院坝会、宣讲会等)、制作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围裙、帽子、环保布袋等)、发放宣传资料(口袋书、倡议书、宣传海报等)以及创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油诗”、快板、文艺节目等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培训,力争实现“进村入户到人”,效果“入耳入眼入心”。二是开展“政策大宣讲、文明大劝导、氛围大营造”主题月活动。去年12月,全市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进村社宣讲政策、十万名志愿者入户文明劝导、百万村民自觉行动”主题月活动,开展政策入户、宣讲入院(湾)、文明进村。要求各区县每个行政村至少确定一名定点宣讲员,每周进村入院宣讲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志愿者,在村庄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对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停乱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说。三是发挥群团作用。开展“美丽家园·巾帼行动”“小手拉大手”及“洁小青”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发挥妇女、学生、志愿者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四是紧扣舆论引领。《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中央、市级主流媒体宣传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全年刊登新闻稿件860余篇。编印《人居环境要情》29期。
2020年,我们将继续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形式、宣传载体、宣传“对象”上下功夫,着力营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人人有责的强大宣传声势。一是继续强化教育引导。鼓励各区县继续通过制作宣传视频、改编“打油诗”、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好的宣传举措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二是继续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要继续坚持干部带动、农民出动、社会发动、节点行动,重点发挥基层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引导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继续强化典型示范。通过引导农村乡贤、乡村能人、家庭农场等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标杆和示范样板,引领周边群众参与进来,营造人人参与、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文明劝导、示范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净化美环境”“文明美乡风”“绿色美生活”行动,引导妇女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是组织开展“60秒我说改善环境”微视频接力传播。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晒小院.亮环境”随手拍活动,组织开展“60秒我说改善环境”微视频接力传播,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
三、关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2019年,全市主要通过村规民约修订、评比活动、农户红黑榜公示、鼓励农户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等,充分激发农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2020年,我们将继续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激发农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一是合理划分政府和村民人居环境整治事权。指导各区县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改善村民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二是扎实开展“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动员村社干部、农村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带头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广泛开展“最美庭院”“文明卫生星级户”等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形成整治合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推广公示农户“红黑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公示环境整治农户“红黑榜”。各镇街各村社每季度对农户清洁卫生开展评比、打分,对评比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进入“黑榜”的农户,由村长或村书记进行“谈话”,让农户“红红脸”,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意识。四是开展“比武”活动。全市要求,以乡镇为单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比武”活动。各区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季度或每2月开展1次“比武”活动或“观摩”活动,通过环境“大比拼”,激发各区县、各镇街、各村社、各农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生动力。五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村民自治方式。在已经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并举机制。引导各区县通过“门前三包”“积分奖励”“先建后补”“多干多补”等措施,调动群众积极性。同时,对违反村规民约规定的,要按照村规进行处理。
四、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2019年,全市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农村生活垃圾作业管理等长效机制。各区县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模式管护机制和付费机制。比如,奉节县在83个村试点建立“垃圾兑换银行”;梁平区、巫溪县、开州区建立了管护经费收缴配套制度,每年每户缴纳一定金额卫生费,用于村集体垃圾和卫生户评比奖励;巴南区建立了农村环境整治“五制”方法;开州关面乡实行“红黄双十条”积分制村规民约管理。
2020年,我们将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指导督促各区县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因地制宜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完善长效保洁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各区县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大扫除。二是推广“三定三勤三看”标准和“五制”工作法。持续在全市推广“三定三勤三看”(垃圾清运定时、农具摆放定位、生活用品摆放定点;勤洗、勤扫、勤捡;看垃圾分类、看院落整洁、看畜禽圈养)标准;推广“五制”工作方法,即户长制、院落长制、段长制、党员制、村民代表制,实行户长包户,院落长包院,段长包段,党员、村民代表为示范的分片分户包干制,引导带动老百姓全覆盖参与环境整治。三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农民主角,指导各区县深入探索灵活多样的建设、管理、监督机制。督促各区县落实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探索受益农户适当依效付费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机制。四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区县主责、乡镇主事、村社主体、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协调联动机制和“月调度、半年排位、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五是加强村规划编制引领。修订《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基本完成行政村规划编制(修订)。针对涉及集中居民点的村规划编制,会同市级部门、区县加强规划编制把关,对集中供水、排水、排污、绿化等加强指导。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联 系 人:陈思妤
联系电话:89133942、1345280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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