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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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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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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娟、代宜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宜机化整治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第1087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

在宜机化农田建设投入上,近两年市级共安排3亿元用于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先建后补”,从今年起每年安排2亿元持续开展示范改造。同时,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宜机化作为项目验收的首要标准,每年投入市级以上资金超20亿元。为探索推进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我们针对不同地形条件、不同改造内容,进行了多地多点反复测算,并经专家评估,形成了三个类别每亩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补助标准,各约占改造成本的50—70%,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激发了广大农户参与和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其“先建后补”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稳定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调查研究,根据实情适时调整优化支持方式和有关补贴标准。

二、关于“取消土地宜机化整治面积配额限制”

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渝农发〔2018〕148号)规定,土地宜机化整治规模要求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鼓励整村整乡整域(地形区域)推进。当前区县积极性较高、需求大,但受“先建后补”示范改造资金额度限制,只能根据宣传发动、改造进度等情况,合理调配补助资金,体现“先建先得、多建多得、谁建谁得”,避免有限资金“睡大觉”。

三、关于“取消土地宜机化整治项目自筹资金”

重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欠账多,大量耕地需要进行宜机化改造。在本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目前还得依靠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作为主要投入渠道。近年来,市级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加快了宜机化农田建设步伐,探索形成了“谁用谁建、先建后补、差额自筹”等灵活高效的建设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超5亿元、政策性银行贷款8亿元,效应放大数倍,改造成果得到广泛肯定。根据当前地方财力、改造需求等现状,若取消自筹资金,再回到以往走大包大揽的老路,就会拖延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进度,其灵活高效的建设机制也难以施展。

四、关于“整合项目,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

市政府2020—48号专题会议纪要提出,到2025年全市宜机化农田面积达到1000万亩,明确要求宜机化改造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把宜机化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首要验收标准。对于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没有达到宜机化标准的要尽快补上。二是与土地整治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土地整治项目要按照宜机化的标准实施,耕地要达到宜机化标准。三是与三峡后续项目结合,把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三峡后续项目申报。四是与农业园区建设结合,推进2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首先要进行宜机化改造,并将其作为建设重点。五是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将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先导区项目结合起来,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我们将发挥全市农田宜机化改造专家组和市专家工作室等方面作用,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查验,督促项目区县按照《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795—2017)开展改造,确保改地质量,使改造之后100%的地块机器能穿梭自如作业、100%的农作物机械操作能及。

五、关于“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精神,土地宜机化整治符合涉农项目建设“放管服”规定,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渝农发〔2018〕148号)中明确,可不实行招投标,由受益主体自行组织实施,依规施行“先建后补”。目前绝大多数已完成的改造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而是谁用谁建,经区县依照建设标准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联  系  人:胡腊全

联系电话:18083018180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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