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徐建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176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抓大城乡促融合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两个基本面,把乡村振兴作为重庆发展的最大潜力,把城乡融合作为重庆发展的最高境界,推动乡村振兴迈出坚定步伐。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抓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主抓手,开启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一、关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好乡村规划”
近年来,我们立足乡村本底条件,因势利导、塑造特色,根据乡村实际需求,按照“需什么、编什么、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把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旅游、文化特色等各方面统筹起来,通过任务化、指标化等方式融入村庄规划,实现“一个村一本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区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规划体制机制,坚持市、区县、乡镇、村规划统筹编制,细化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促进区县域内城乡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二是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进一步加强指导,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
二、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是关键。我们坚持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到农业农村发展的核心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一是加大涉农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我市现已布局种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三支政府创投引导基金,按照“只参股不控股”的原则,组建子基金并由专业机构运营,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截至2020年底,三支创投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累计投资涉农项目170个,总金额6180万元。持续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扩面放量,以债权模式推动涉农领域轻资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改革试点促成合作银行累计为882家农业科技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1.64亿元,引导商业贷款5.16亿元,实现融资总额16.80亿元。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平台建设,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全市现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3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9个,国家星创天地21个、市级星创天地23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123个。协调组织在渝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9家涉农机构进入科技部农村中心“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市农科院、市畜科院先后分别获批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各技术转移机构以促进农业科技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任务,探索创新新型农业技术转移模式,有效推动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全市累计选派3000多名科技特派员服务各区县,开展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专题培训、技术示范咨询服务,以科技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乡村产业升级。一是继续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功能,进一步加大对涉农领域科技创新的投入支持力度,提高涉农企业研发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专家大院、星创天地和农业科技园区融合发展,孵化、壮大农业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线上网络平台,广泛吸纳和聚集全社会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带动区域产业发展。三是推动政府与科研机构、企业间成果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关于“加快建立乡村振兴的用地保障机制”
近年来,我们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土地制度支撑保障。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出台《重庆市2016-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工作方案》,强调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踏勘论证。二是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和监督长效机制,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地票改革。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累计交易地票33.02万亩,交易金额647.93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加强用地保障,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顺应农村产业发展规律,进一步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保障,为乡村产业振兴留出用地空间。二是对乡村振兴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照自然资源部明确的“计划跟着项目走,消化存量确定增量”改革方向,指导区县优先安排,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三是着力探索创新,落实市政府关于合理预留农村发展建设用地的要求,充分考虑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农村土地要素,促进农民增收、用地增效、乡村增值。
四、关于“大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近三年,全市累计建成104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乡镇污水管网4543公里,改造农村户厕104.3万户、危房9.96万户,整治提升旧房32.6万户,建设入户道路2.02万公里、通组公路4.4万公里,村民小组通达率达100%,安装路灯35.5万盏,创建绿色示范村庄1609个,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4.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7.2%,回收废弃农膜2.2万吨。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组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千村宜居”计划,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联 系 人:夏诗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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