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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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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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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村居集体经济空壳状况的建议》(第0427号)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思想,切实解决好忽视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陈敏尔书记指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用改革办法推进,让群众参与获益。唐良智市长要求,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0〕1号)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集体经济“空壳村”比例下降到15%左右(截至目前,“空壳村”比例仅占1.5%左右)。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有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关于“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

为强化村居队伍建设,我市实施深化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累计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320个;分级全覆盖轮训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充实村党组织书记1427人,累计培训3035人次;安排100名村党组织书记到山东省实岗锻炼。结合脱贫攻坚,以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为主阵地实行包村服务。派驻市级产业技术指导组18个、专家72名、科技特派员372名,区县级专家组321个、2871人,乡镇农技人员6600余名;从226个市属单位选派驻乡驻村455名干部,实现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区县全覆盖;各区县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做到贫困村一村一队、派强派好。

三、关于“选准发展村居集体经济的路子”

我市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根据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三大片区”不同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现实基础,扬长避短,多管齐下,探索出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租赁经营型、服务创收型、项目拉动型、资金合作型等发展路径。三年来,全市有经营性收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比提高69.2个百分点、达到98.5%,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2020年末,全市9136个村(含涉农社区,下同)中,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1.8亿元,村均12.93万元,有经营性收入的村9003个,其中经营性收入超10万元以上的村有1839个、占比20.4%。

四、关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财政扶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区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为每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发展启动资金,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2018年以来,中央、市级、区县三级财政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达22.2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入5.77亿元。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等经营活动,执行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农村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山地高效特色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布局,优先考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强化金融助推。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用按规定纳入财政补贴范围。2020年,仅农业融资担保集团就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3463万元。实施市级农业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开发新保险品种,鼓励区县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涵盖柑橘、中药材、特色水果等近40个险种。2020年,全市共安排奖补资金35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集体资产增值和农民受益,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联 系 人:夏小东

联系电话:8686634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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