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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31号建议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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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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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优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治理,实现藏粮于地的建议”(第0413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两个部门形成对接机制,可以将土地治理(土地整治、宜机化、高标准农田)给市农业农村委统筹,形成合力机制互补,建一个完善一个,从而提高土地质量和生产效率”

此次机构改革,将原市农综办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市国土局的土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的千亿斤粮食项目等统筹整合到市农业农村委。两年来,市农业农村委抓好项目统筹,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宜机化改造有机衔接。一是将农田宜机化改造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的重要内容,把宜机化放在高标准农田“七化”(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田园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首位,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为全面提升农田机械耕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2020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01万亩,有力助推了我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二是目前正在编制的全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围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1000万亩宜机化农田改造,全面建立“一个项目库”、规划到“一张图”、落实到具体地块上,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时序高质量完成。

当前,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农田宜机化改造)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虽然资金渠道、工作流程、管理方式有不同,但目标要求是一致的。为统筹整合两类项目资源,共同建好高标准农田,下一步,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将依据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全面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含宜机化改造)项目与土地整治项目的有效衔接,形成整体规划、共同建设、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新局面,确保建一个项目、成一个项目、发挥效益一个项目,切实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针对“十二五”以来已建成但需提质改造的高标准农田,从2023年开始,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对已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的投入,确保全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真正达到“七化”目标要求。

二、关于“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将宜机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的土地纳入新增耕地指标,扩大政策纳入范围,保障宜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获得资金保障,循环实施,加快藏粮于地的进程”

机构改革以来,市农业农村委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部门协作,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认定交易和分配工作已迈开第一步。2019年9月,围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生成、核定、交易、反哺”全链条,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共同研究确定了“两通知一标准一试点”(即: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管理通知、指标收益管理通知、核定技术标准、核定试点)的工作机制。2020年,市农业农村委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0〕54号)、《重庆市新增耕地核定技术要求(试行)》,畅通了新增耕地核定途径。2021年1月,巴南区取得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首张合格证。目前,市农业农村委正在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商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分配有关事宜,加快推动相关政策出台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建立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收益分配使用机制。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尽快会商制定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收益分配使用政策。二是推动变现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总结推广巴南区首张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合格证经验,加快开展指标市场交易,理清指标交易程序、要件及要求,畅通指标变现技术和管理通道。三是做实做细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前期工作。自2021年开始,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前期工作将作为一项基本内容纳入年度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全市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力争做到应报尽报、应测尽测、应认尽认,以产生新增面积和新增收益,最终形成高标建设产生新增—新增产生收益—收益返于建设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渠道、提高投入标准,实现高标准农田高投入、高建设、高质量、高效益的目标。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周能

联系电话:89133513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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