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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75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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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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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的建议》(第0575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乡镇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特别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切实解决基层权责不匹配、管理权限不合理等问题,2020年,市司法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及时启动经济发达镇赋权工作,并提请市政府同意,决定赋予万州区分水镇、綦江区打通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06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72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涵盖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10个领域,涉及15个行业主管部门。这既为构建符合基层政府定位、解决基层群众所需所盼的行政管理体制积累了经验,也为下一步推动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作了有益探索。

二、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中央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后,重庆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跟进落实,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分工方案》,明确要求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整合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对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理顺执法层级、规范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工作推进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各区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深化农业执法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20年5月,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全部批复,机构规范组建率达100%,执法职能综合行使率达100%;各区县执法支队普遍升格, 26个区机构规格全部为副处级,12个县中有11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仅1个机构规格暂为副科级;总共38个综合执法机构中,有29个配备了队长、政委“双主官”;综合执法人员编制比改革前增加62%,平均每个执法机构人员编制42名。重庆市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各省(区、市)前列,多次受到农业农村部有关领导肯定,并先后两次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积极探索并审慎推动向乡镇下放农业执法监管事项,以利于提高执法效能和便利人民群众。

三、关于“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经过全面清理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已基本实现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制度,2020年,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乡镇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乡镇行政执法问答》等标准规范,指导督促各区县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乡镇执法文书制作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乡镇探索承接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努力助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一如继往高度重视农业执法改革和农业执法监管工作,并积极推动进一步向乡镇赋权和加强乡镇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的改革进程。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7日


联 系 人:罗晓勇

联系电话:89133365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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