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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0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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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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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630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党中央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后,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跟进落实,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分工方案》,明确要求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整合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对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理顺执法层级、规范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工作推进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各区县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深化农业执法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截止2020年5月,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全部批复,机构规范组建率达100%,执法职能综合行使率达100%;各区县执法支队普遍升格, 26个区机构规格全部为副处级,12个县中有11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仅1个机构规格暂为副科级;总共38个综合执法机构中,有29个配备了队长、政委“双主官”;综合执法人员编制比改革前增加62%,平均每个执法机构人员编制42名。我市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各省(区、市)前列,多次受到农业农村部有关领导肯定,并先后两次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但与此同时,仍然存在一些区县执法人员编制较少,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等情况。

我委已部署开展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要求落实落地。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与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配备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为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关于“加大统筹力度支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市财政已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在中央设立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设立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每年均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2020年以来,已安排1亿元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以渔政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同时,支持区县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关于执法车辆编制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各区县执法执勤用车由区县按照车改要求予以核定。全国车改后,财政部会同各相关部委起草制定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中,待施行后,我市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支持区县在统筹用好相关资金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向中央争取支持力度,同时强化区县支出责任,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装备,探索建立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财政投入、执法人员编制与执法能力提升任务相匹配。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7日


联 系 人:罗晓勇

联系电话:89133365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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