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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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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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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柱县桥头镇发展藤子沟水库生态渔业项目的建议》(第0189号建议)收悉。经与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藤子沟水库位于长江一级支流龙河上游,总库容1.93亿立方米,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唯一一座大型水库,是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备用的饮用水水源地。近年来,库区水流流速减缓,水质富营养化,导致蓝藻污染时有发生,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以鱼抑藻、以鱼净水,可有效改善库区水生态环境。

一、关于调整禁捕范围事宜

2019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号)指出湖泊、水库等大水面,是我国内陆渔业水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水面渔业在建设水域生态文明,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推动产业融合、促进渔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大背景下,为切实做好大水面生态渔业和水域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19〕126号),明确其他水域禁捕范围是渝中区以外区县的所有河流(不包括河流形成、流经的水库)。2020年,我委在制定《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时,延续相关文件要求,按区县申报意愿,部分水库水域(如您提到的丰都县石板水水库)未纳入禁捕范围名录,为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提供空间。因此,利用藤子沟水库水域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相关规定,研究并适时启动禁捕区域调整工作,履行相关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将藤子沟水库水域调整出我市禁捕范围。

二、关于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藤子沟水库所在地石柱县桥头镇,是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依托藤子沟水库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既是治理水库富营养化的有效手段,也是盘活资源、促进产业振兴的一项举措,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林业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石柱县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执法监管和水生生物保护,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依法处置水域污染行为,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开展水质监测,规范养殖行为,严格执行“不投饵、不施肥、不用药”三不投原则,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库区水质持续向好。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开展区域联合执法,组建“护鱼员”协管,防止违规垂钓、偷捕滥捕行为,切实保护库区天然渔业资源。

二是强化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规定,禁止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和转基因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对误捕或发现珍稀、濒危物种的,应及时放生保护。受伤的珍稀、濒危物种要及时救治,并向当地渔业部门报备。

三是规范水库生态渔业生产行为。水库生态渔业要按照国家、市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体要主动接受当地渔业部门的管理,办理合法经营证件,报备鱼种投放计划和捕捞计划,做好养殖生产记录,建立可追溯台账,确定适宜的放养品种、放养量、放养比例、捕捞时间和捕捞量,实现从苗种投放到成鱼捕捞全程监督。

四是落实水库经营单位垂钓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市关于水上安全、环保、水资源保护和垂钓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水库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报备后,规范开展水库垂钓活动。

五是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利用大水面景观资源,积极发展休闲渔业,促进文化、旅游、观光、餐饮融合。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联 系 人:曾晖

联系电话:89133327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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