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忠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机制的建议》(第0209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2021年5月17日,市委五届十次全会专题部署科技创新工作,明确要求“依靠科技创新拓宽现代农业发展新空间”;5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大会,对“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一年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狠抓贯彻落实。
一、关于“推进组织领导的体制创新”
在行政领导方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74号)明确指出,在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组长,市农业农村委为牵头单位。在企业组织方面,已成立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协会、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重庆市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协会、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等社会组织10余个,着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支持涉农国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关于“健全科技人才的机制创新”
科技人才评价有着“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为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市农业农村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正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修)订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5个专业6个职称申报条件。其中新制定的《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中,明确乡镇(街道)农技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和聘用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旨在破解乡镇(街道)农技人员职称岗位设置不合理、评价标准未体现基层导向的问题,拟争取在年内开展试点。
关于“出台科技干部的考核办法”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74号),从深化职称评聘改革、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权益分配机制、完善评选奖励机制等方面,对改进科技干部考核激励作出总体部署。市科技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规范》,在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给予科技特派员优先支持。2021年,全市立项实施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28项、落实经费2000万元。
当前,我们正认真推进落实《深化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2022〕1号)。在科技干部管理方面,以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为平台,以市场化手段开展人才选拔与聘用,实行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人员聘用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科技任务悬赏制、项目经理人制等分配制度。在科技干部考核方面,构建以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为核心的科技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成果和所作贡献与绩效工资分配、职务职称晋升、评优奖励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对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推动绩效工资向科技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倾斜。目前,有关改革正积极稳妥推进。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日
联系人:柳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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