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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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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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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红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旅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49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

(一)坚持规划引领。2021年,市农业农村委印发《重庆市乡村休闲旅游业“十四五”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重庆“近城、远乡、依山、沿江”的时空和资源优势,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个性突出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都市慢生活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原生态三峡风貌和滨水田园观光旅游目的地、生态康养和民俗旅游目的地,助推全市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市文化旅游委印发实施《“大三峡”旅游发展升级版实施方案》和《“大武陵”旅游发展升级版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渝东北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

(二)坚持全域全季发展。我委坚持“全域全季”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的思路,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旅游委和相关区县政府,以新闻发布会形式举办“美丽巴渝·靓丽四季”全市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推介活动,发布精品景点线路,多矩阵宣传全市乡村旅游。截至目前,共发布夏季精品线路140条、冬季精品线路93条、春季精品线路81条,持续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三)坚持示范创建。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国家、市级、区县三级示范创建,以点串线带面,创建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打造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县12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23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5个,认定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68个、示范村471个、示范点666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94个。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生态人文资源优势,加快区域协同,推动传统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持续打造巴渝乡村旅游品牌,加快推动全市农旅融合。一是结合二十四节气、重大节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举办“美丽巴渝·靓丽四季”全市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推介活动,持续推介精品线路,扩大全市乡村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持续推进全域全季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创建一批国家级、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单位,实施“农业+旅游”工程,推动农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扎实推进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发展。我市立足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先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8号)、《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98号)、《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累计创建柠檬、荣昌猪、柑橘、榨菜4个全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潼南柠檬、涪陵榨菜、江津花椒、奉节脐橙、丰都畜禽、万州循环种养6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5个,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旅融合发展。

(二)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今年,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提出依法有效保障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用地需求,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源作价和财政投资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折算出资入股,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入股,共同组建公司发展乡村旅游等;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的,可执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三)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激发乡村新动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渝府办发〔2021〕17号),提出支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有计划、成体系盘活利用城乡闲置资源,培育形成“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品质化”的旅游民宿体系,助力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该方案成为全国盘活存量闲置房屋、推动乡村民宿发展的创新性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优势主导产业,聚焦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整合市级相关部门政策,合力打造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延长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指导区县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为农旅深度融合打下坚实基础。

三、关于“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

(一)持续推动农旅融合发展。2018年—2021年,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每年安排近50亿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扶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品牌发展,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等。鼓励支持区县按照相关要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旅融合发展。

(二)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1〕151号),提出政策措施30条,创新支持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探索“金融+财政+产业”“公司+基地+农户”“保险+期货”等多方合作的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烟叶贷”“榨菜贷”等基于订单和应收账款的弱担保金融产品近百种。建立乡村振兴发债项目储备库,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依托改革强化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在推进“三变改革”“三社融合”等改革试点时注重发挥农村产权的融资属性,积极对接农村特色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一是扩大涉农信贷规模总量,引导各类银行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保障涉农信贷基本盘。二是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服务,加快数字金融创新运用,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提效增量,推动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扩面增品,拓展乡村振兴直接融资渠道。三是完善联动支持合作机制,推动区县政府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利用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乡村振兴领域。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联 系 人:李美佳

联系电话:86868574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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