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优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种粮收益稳住粮食产能的建议》(第063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粮食稳产保供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019.8万亩、同比增加0.5%,总产量1092.8万吨、同比增加1.1%。
一、关于“加强渝西片区水稻生产的技术指导”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们在今年3月启动了春季农业生产“五到”行动(“五到”,即:市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同志到片区、市级技术专家到区县、区县农业农村委干部到乡镇、乡镇干部到农户、农户农资农机到地块)。由我委有关负责人带队分组赴联系区县开展春季田管和大春生产技术指导,及时收集了解各地种情、肥情、墒情、苗情、病虫情和春耕备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按照《调整全市春耕春播及春管技术指导组的通知》(〔2022〕—17),我委完善成立的19个春耕春播及春管技术指导组继续到区县开展技术指导相关工作。市农技总站曾卓华站长等专家联系渝西片区,将与片区内有关区县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动态掌握和指导区县推进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春耕生产,组织技术人员持续开展春耕服务100天行动。同时市里今年将在永川等地实施酸化土壤改良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区县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改良土壤,指导相关区县通过选用重金属低累积品种,采用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绿肥等配套技术,减少农作物对土壤重金属的吸收,遏制类似重金属超标等较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提高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
国家和市里高度重视和支持粮食生产,多方面投入资金和项目帮助种粮大户发展生产,提高种粮效益。一是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约22亿元。对种粮大户给予补贴倾斜,标准为种植50亩以上、每亩补贴230元。二是每年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约7亿元,用于奖励常规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制种大县。三是每年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约1.5亿元,用于重点支持围绕粮油产业,集中连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四是大力支持粮食生产方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全市67万户次农户粮食生产提供风险保障29亿元,保费规模1.7亿元,其中,财政补贴1.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保险理赔1亿元,受益农户35万户次。五是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重庆农担)为粮食在内的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我市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是市级政策,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不断调整和优化补贴对象、补贴程序、补贴标准和发放程序,对培育种粮大户、稳定粮食生产、创新经营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种粮大户也是各级财政资金的重点补助对象和支持对象。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由于财政吃紧,市里今年暂不调整种粮大户补助标准条件。
同时,我们也支持各区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地方种粮大户支持政策。如,秀山县使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对全县种植粮油(水稻、玉米、油菜)50亩以上的大户,在国家和市级支持政策外再补助300元/亩;綦江区对流转集中连片20亩以上撂荒地用于粮食生产的,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农业经营主体一次补贴。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落实好今年新增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和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发放。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好今年新增的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在全市27个常规产粮大县开展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保险,单位保障金额分别提高到1100元/亩、1100元/亩、1240元/亩),大幅提高主粮作物风险保障水平,有效促进种植业主生产积极性。加强政策研究,结合中央新增和现有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的财政扶持政策和方式。
三、关于“加大再生稻的扶持”
再生稻具有生育期短、产量高、省工、省种、省肥、节水、增产、优质、高效等优点,是我市农业“三绝”之一。中稻蓄留再生稻发展是充分利用我市秋季光热水土资源,提高复种指数,增加稻田单位面积稻谷产量,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发展再生稻对于改善稻米品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粮油结构调整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21年全市蓄留再生稻92.3万亩,其中,开州、江津、铜梁、永川等重点区县蓄留81.8万亩,平均亩产136.18公斤。为推动我市再生稻产业发展,2022年4月7日,我委召开再生稻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再生稻生产有关技术问题和支持方向,安排布置今年晚秋生产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再生稻发展的投入力度。在部级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和市级单产提升攻关计划项目中分别安排支持中稻—再生稻示范行动区县,给予种植户一定补助,提高蓄留农户的积极性。一是强化品种基础,重点培育和筛选适宜不同生态区域的中稻—再生稻两季丰产、稳产,抗性好、再生力强的机收再生稻专用品种;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在农艺上加强机收再生稻轻简高效施肥技术和宜机收田间配置等技术创新集成,在农机上加强再生稻机收专用机型的引进和改造,降低机收碾压率;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再生稻生产条件,重点改善稻田排灌条件和宜机化改造(机收);四是强化产品牵引,鼓励龙头企业以“订单方式”建立优质再生稻生产基地,通过再生稻品牌创建和深加工带动,引导全市再生稻产业化开发,实现再生稻优质优价。
四、关于“发挥水稻的附加值和多功能效益”
一是推进优质稻米发展。今年3月10日,在南川区召开了全市优质稻米发展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区县紧扣“高品质”和“全链条”两个关键,突出绿色生产、结构优化、平台搭建、业态创新四大重点,立足“一产”建基地、接上“二产”搞加工、连通“三产”强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和品牌经营,进一步延伸优质稻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优做强优质稻产业。
二是开展稻鱼综合种养示范。我委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农业机械化—“四改一化”)建设上,充分考虑稻渔综合种养因素,引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SCT1135—2017)、《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DB50/T225—2018)等标准,提高农田改造与池塘综合种养的适宜性和匹配性,并按照项目资金示范推广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去年全市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安排资金555万元,其中:永川区50万元。今年全市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安排资金1200万元,其中:永川区100万元。
三是强化品牌培育增强市场竞争力。擦亮区域稻米“金字招牌”,依托粮食行业协会、种子协会等开展优质稻米品鉴,推荐一批品感好、抗性强、丰产性好的优质品种。丰富特色稻米品牌底蕴,培育了花田贡米、横山贡米、马喇贡米、石蟆富硒大米等一批地方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油高质高效示范、种粮大户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补贴、产业化项目等财政资金,切实推动优质稻产业的发展。同时,结合实际出台支持优质稻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集中资源打造一批优质稻生产基地、生产企业,推出在重庆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优质稻品牌。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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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17日
联系人:詹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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