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湛常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933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土地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又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潜力,释放农村土地市场价值,对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一、关于“扎实做好农村土地规划”
我市围绕空间规划引领,指导区县编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乡村振兴空间格局。
一是镇村统筹,有序编制镇乡规划。指导区县结合区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推进镇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镇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综合考虑场镇及行政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服务范围等因素,建立场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体系,综合考虑人口聚集区域、建设用地适宜性、自然地理格局、搬迁需求等因素,划定村庄建设区,为村庄规划优化完善提供依据。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探索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试点,指导石柱县中益乡、城口县东安镇和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编好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因地制宜,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重庆市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指导区县立足村庄本底条件,精准对接乡村发展,统筹资源保护。优化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持区县根据实际,按照“需什么、编什么,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规划,让村庄规划能用、管用、好用。如丰都县积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对26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基本实现了村庄规划有依据、底线管控有约束、建设许可有遵循。
三是设计指引,满足农村合理需求。印发《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从乡村建设项目选址、建筑布局、建筑设计、景观营造、道路交通基础服务设施等方面图文并茂提出规划指引。尊重乡村原有地形地貌、原有布局肌理,延续乡风人文习俗,因势利导、塑造特色,引导新建农房遵循“八不准”“六严禁”要求,以10户为起点适度集中布局。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依法有效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原则,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农业农村建设用地做到了按需保障、应保尽保。
二、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2017年7月以来,我市在巩固2010年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承包地块调查补图和数据库建设为重点的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完善工作。2019年,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并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全市共确认承包耕地3564万亩,确权承包农户599万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599万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599万册,实现了家底清、权属明、面积实、档案全的目标。通过深化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形成全市承包土地“一张图”、承包信息平台“一张网”,摸清了承包耕地家底。
三、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一是多种形式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全市共流转农村土地1520万亩,流转率43%。其中出租(转包)是最主要的流转形式,面积达1154万亩、占75%;股份合作面积149万亩、占10%;转让方式流转58万亩、占4%;互换方式流转56万亩、占4%;其他方式流转104万亩、占7%。
二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全市共备案业主15941户,涉及农户88.1万户,流转土地271.5万亩。其中市级备案(1000亩及以上)业主304户,涉及农户12.7万户,流转土地55.6万亩;区县级备案业主3068户,涉及农户30.2万户,流转土地98.5万亩;乡镇级备案业主12569户,涉及农户45.3万户,流转土地117.4万亩。
三是健全土地流转交易体系。依托重庆土地交易所,健全以农村土地为主的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进场交易。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在36个区县(大渡口、江北除外)、870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30个区县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区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四、关于“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尤其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村“三变”改革为牵引,推动全市农业农村改革走深走实。经过4年的探索实践,农村“三变”改革不断深化完善,改革红利正在加快释放,助农增收效果日益显现。2021年,全市新增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1643个、累计达2234个,占全市行政村的24.3%。累计入股耕地、林地270余万亩,盘活集体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56万亩,闲置农房等5820套,集体经营性资产13.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7.1亿元,355万农民当上股东。
五、关于“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推动农村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二是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推动制度创新完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注重发挥农村“三变”改革系统集成作用,推动“三变”改革与“三社”融合发展,持续盘活乡村闲置资源资产。三是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政府引导、自发合作等方式抱团发展,形成规模优势,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机化整治、闲置农房收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市场化经营项目,稳步提升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2021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达到162.6亿元,912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基本清零。全市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7.9亿元,村均19.6万元,50.5%的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29.8%的村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农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农民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和发展,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大为提升。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强化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探索,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助力乡村振兴。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1日
联系人:刘文鹏
联系电话:891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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