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先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激活乡村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0943号)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村级组织‘造血’功能”
重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产权关系,完善集体产权制度架构,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基础。2015年起,重庆先后四批次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20年10月,整市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全市9049个村、79114个组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参与市场。2019年,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有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全面推广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事务分离机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市委组织部每年通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等进行部署,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写入年初组织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群众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区县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建立完善产权制度体系。通过“三变”改革做实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搭建平台,分散的集体经济组织串起来,形成乡镇、村、组三级组织体系,促进集体资源资产高效整合运营。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效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关于“资源变资本”
“三变”改革是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实现要素合理配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截至2021年底,全市“三变”改革试点村2234个,占行政村总数24.3%,累计入股耕地、林地约270万亩,盘活集体经营性资产21.2亿元,盘活集体“四荒地”约48万亩,撬动社会资本22.5亿元,372万农民成为受益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了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建成茶叶、花椒、柑橘、水果等标准化产业基地60万亩,促进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在深化“三变”改革中,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壮大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全市试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6亿元、村均20.7万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深化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每年开展1次村“两委”运行情况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的全覆盖研判,对不齐不强的及时补充调整。在此基础上,抓住集中换届契机,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村党组织书记,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下降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9.8个百分点,整体结构明显优化。通过给基本待遇、给创业扶持、给发展出路,持续滚动回引本土人才,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确保每村至少有1名本土人才在村挂职任职、创新创业,不断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注入新鲜血液。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三变”改革盘活集体闲置资源特别是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各类资产,促进集体资源资产增值增效。因地制宜开发山水气候、自然风光、古村古树、乡村民俗、特色产业等优势资源,把乡村蕴藏的内在价值显出来,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坚持“自愿、等价、合作、共赢”原则,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整理闲置、废弃宅基地,打通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通道。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作用,通过“三变”改革组建股份合作社,以撂荒地入股发展粮油生产。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伍建设,注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才培养选拔,丰富集体经济组织用人模式。积极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三、关于“出台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
按照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精神,中央财政资金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按50万元/村的标准先后三批扶持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来,市农业农村委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推进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累计实施项目1365个,共计6.83亿元。市级层面构建了“1+3+N”的政策框架体系,“1”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指导意见》;“3”即原市农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方案》、市林业局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林业“三变”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供销合作社印发的《关于参与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加快农村股份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N”即各区县均出台推进“三变”改革的专项文件。
下一步,我们将出台《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探索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聚焦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出台完善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四、关于“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
全市各区县根据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现实基础差异,探索形成了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租赁经营型、项目拉动型、资金合作型“六型”发展路径及多种形式“抱团”发展路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逐年向好。2018年,全市仅56%的村有经营性收入,9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不足5万元。2021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总收入18亿元,村均19.6万元,其中50.5%的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29.8%的村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优化集体经济运作机制,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定位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化配置集体资源、健全集体资产定价机制,促进集体资产增值增效,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拓展深化集体经济“六型”发展路径、合股联营及抱团发展方式。通过“三变”改革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全面参与。采取农民入股、吸纳本地就业、带动周边创业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全面参与其中,活跃乡村经济。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日
联系人:孙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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