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任其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方式盘活我市闲置宅基地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038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专门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队伍体系”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均提出要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市农业农村委按照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指导意见,全力探索推进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建设。永川区建立区级指导、镇街主责、村级协助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健全基层宅基地管理机构,落实镇(街)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207人组成的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队伍,全年发现和制止宅基地违法违规问题15宗,调解纠纷29起。大足区已落实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赋予村级协管责任,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队伍。梁平区建立网格化巡查和动态巡查机制,落实村组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实现了“村巡、乡查、区管、民监督”,有效遏制宅基地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区县加强宅基地审批、监管、巡查等工作,保障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同时,及时收集推广制度成果,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协调员制度,构建系统科学全面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队伍体系。
二、关于“统筹管理闲置宅基地,发挥规模效益”
2019年,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渝农发〔2019〕85号),要求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房合作社,通过自营或联营等形式开办特色民宿,盘活农民闲置房屋;支持城郊村、产业园区内的村因地制宜发展物业经济,在符合用地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地块投资建设厂房、门面、市场、车库等,通过招标出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内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方式聚集资源要素,对外通过产业项目,引入城市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发展股份混合经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鼓励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及其建筑进行复合利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开发集体资源,采用规范的民主程序,以农户自愿为原则,通过托管、收储、协议有偿回收等方式统一组织管理利用闲置的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房屋继承占用的存量宅基地及产业用地,发展乡村民宿;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合作发展乡村民宿。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区县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探索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模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助推乡村振兴。
三、关于“创新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方式”
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0号),要求在盘活利用模式上,因地制宜,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多类主体参与盘活利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同时,鉴于宅基地对广大农民群众住房保障功能的特殊性,严禁城市居民下乡违法买卖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我市在探索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多元化利用上,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7号)、《关于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渝国土房管局发〔2017〕6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工作。市文化旅游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指导支持各区县打造乡村旅游及民宿示范点,探索创新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方式,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如,指导巫溪县古路镇观峰村创建入股分红模式,将贫困户的土地、林地、房屋等资产入股到乡村旅游经营户中,参与分红实现增收,实现利润300万元,为村集体创收20万元。帮助巫溪县茶山村引进宁之源公司打造民宿接待中心——云中客栈,吸纳脱贫户就业6人,脱贫户务工增收7000元,公司每年向村集体分红6万元,并按住房面积付给脱贫户租金1.2万元。支持酉阳县车田乡2000多万元资金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4个,将农户闲置房屋改造为乡村民宿、农家乐等,目前猫头坝等四个示范点已投入运营,各村集体实现年收入5万元左右。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区县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改革探索试点,鼓励农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其他条件发展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乡村旅游。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强化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经营活力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城乡闲置宅基地资源高效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吴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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