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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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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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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秀山银花品牌加快山银花产业化的建议》(第0347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科技投入,改良品种,提质增效”

近年来,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秀山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市经济信息委根据秀山中药材资源情况,陆续引进海王生物、步长制药、红日药业等中药龙头企业,并每年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切块对秀山中药企业进行财政资金支持,近三年累计补贴财政资金1117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秀山县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中央投资4000万元、预计分2年下达;累计支持2600万元,用于完善示范园基础设施等建设。2017年以来,与市中药研究院签定《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年度目标任务书》,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30万元以上,重点对秀山银花在内的品种改良、新品种选育及种植技术、人员指导与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解决在山银花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关键技术瓶颈。

下一步,市经济信息委将围绕种植、加工、仓储、提取等加大投资力度,延伸中药产业链,加快中药产业发展;鼓励市内龙头企业及医疗机构到秀山县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打造跨区县中药材规模化共享基地;对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给予项目财政资金扶持。市农业农村委继续依托“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创新团队”,加强与西南大学、市中药研究院、市药物种植所等科研院所合作,加强秀山银花在内的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培育和产业技术服务指导;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中药材产业效能。

二、关于“政府主导为山银花正名,推动产品开发,加大对外宣传”

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号),其中新增中药材物质中已包括山银花,但国家卫生健康委至今未正式发布新版《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因此全国范围内无法将山银花作为食品进行生产销售。为积极支持我市山银花产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委主动与秀山县政府加强工作联系,2022年3月赴秀山县开展实地工作调研,并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推进时间节点。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4月召开重庆市地方标准立项论证会,将山银花纳入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截至目前,制标工作进展顺利,拟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审评工作,尽快发布山银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沟通报告,积极促进包含山银花在内的新版《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发布,全面助推我市山银花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市商务委将积极指导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对山银花产业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搭建当地与阿里、抖音等电商、新媒体对接桥梁。组织当地生产加工企业外出参展参会,充分利用“西洽会”“西博会”“农交会”“火锅节”等市内外重要展会平台,加大产品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三、关于“加快山银花专业交易市场建设”

市商务委已将秀山县纳入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范围,围绕当地山银花等产业生产加工、产品流通、市场销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逐步完善秀山县山银花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设施建设。在“加快山银花专业交易市场建设”方面,由于项目重大,牵涉面多,建议在项目建设前组织开展好前期论证,分阶段开展,引导开发商加大市场摊位和相关商业设施的自持比例,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防止社会安全不稳定情况发生。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杨福满

联系电话:89133131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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