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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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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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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锦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经营撂荒土地保障粮食生产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569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惠普制政策性地力保护补贴金(粮食直补)及种粮补贴金,让真正种植粮食的种粮人得到更大政策支持”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之一,为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近年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市实施落实补贴总体原则和依据为: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二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三是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四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五是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度,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督促各区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由发包方依法依规收回承包权,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大户种植。加强实地调研,对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提高实际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二、关于“流转土地应当按照田土质量,该种粮的好田好土只能种植粮油作物,而不能种植经济林,清理没有种粮而享受种粮政策的不良合作社”

一是已经明确耕地优先利用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要求各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二是加强土地流转审核。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2〕93号),要求各区县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定期开展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特别是对流转面积较大、合同期限较长、风险隐患较多的项目,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全过程监管。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对全市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1000亩以上项目完善备案资料。三是及时处理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矛盾纠纷。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涉及土地流转租金支付、合同纠纷等问题,及时指导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调查处理。明确要求基层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督促指导区县严格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鼓励引导农户落实耕地优先利用序,促进稳定粮食生产。同时持续加强土地流转审查,规范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关于“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对以前实施过的高标准农田的进行“回头看”,对无法满足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农业需求的地块,开展提档升级建设”

近年来,我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改造。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9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3.6万亩。二是实施启动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针对现有耕作条件不佳的高标准农田,开展改造提升,重点以“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和农业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目前,第一期57.8万亩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已基本完工。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实施好今年20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真正达到“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

四、关于“市级层面向国家呼吁,出台政策支持鼓励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集中经营农村闲置撂荒地。对规模化机械化种植粮油的合作社给予财政支持,有效解决‘无人种地’和‘谁来种地’问题”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经营撂荒地的支持力度。一是出台支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脱贫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明确从资金支持、宽松用地政策、税费优惠、放宽项目准入、奖励措施等方面鼓励支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二是开展股权改革助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实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优化完善《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的财政补助项目,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财政补助资金30%~50%持股,进一步夯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基础。三是加大对撂荒耕地复种粮食的财政支持。对撂荒耕地复种粮食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补贴230元/亩。2022年,市级投入1500万元资金实施撂荒耕地利用示范项目;各区县合计投入8245万元本级财政资金用于补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多种服务模式,推进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完善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量质并重发展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做优做强农业企业。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卢文才

联系电话:89133847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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