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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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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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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十年禁渔”协同治理机制的建议》(第0642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条块事权分工”

一是市农业农村委已对接市司法局,加快推进制定我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办法,力争于本年度纳入市政府立法预备项目。本办法将进一步细化实化部门职能职责,理顺厘清条块事权分工。二是紧扣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契机,组织开展长江禁捕工作“回头看”,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联勤联动和协作配合。三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公安部《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由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行动周期为3年(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对应制定(渝府办发〔2020〕100号)予以贯彻落实。目前,非法捕捞反弹压力依然存在,违法违规手段更加隐蔽,需长期保持部门联动高压严打态势。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对接,待国家层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细则后,推动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上升为法律法规予以固化。

二、关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一是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建禁捕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退捕渔民安置保障4个工作专班,形成“1+1+4”组织领导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定期调度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专班、各部门深化协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畅通信息、会商研判,确保有效运转。各区县对应健全工作体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跨域联动机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再次签订长江禁渔执法合作协议。联合公安部门出台《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交工作规范》。与市检察院一分院制定规范增殖放流协作意见。继续牵头组建重庆禁捕特编船队,组织有关区县和部门共同开展联合巡航检查。

下一步,将于5月底前制定出台《重庆市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管理使用规范》,进一步明确区县间、部门间共享视频监控点位的具体要求及流程,避免各自为阵出现信息壁垒,做到全市“一盘棋、一张网”统一推进。截至4月底,已有4个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将56个视频监控共享给有关部门。

三、关于“加强网格化管理”

一是2021年8月,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河长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依托河长制,统筹各方涉水力量,健全区县、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河库警长1000余名,明确禁捕网格员1万余人。二是建立人机联动机制,将渔政执法人员、协助巡护队员、禁捕网格员与监控点位网格化一一对应,确保“巡查、发现、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处置。三是综合运用地方性立法、考核、审计、督查等,固化护渔员制度、禁捕网格员制度。

四、关于“完善退捕渔民生计保障”

一是2020年7月31日前,我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核定标准,经市、区县、乡镇、村社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对全市建档立卡的5342艘渔船、10489名渔民进行了精准锁定,并不存在“无证事实渔民”。二是开展跟踪监测。持续开展“十省百县千户”跟踪调研(我市涉及9个区县425名退捕渔民),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及早发现和消除问题隐患。三是给予就业帮扶。对有发展农业产业意愿的退捕渔民,针对性开展技术培训,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开发护渔员等公益岗位,吸纳退捕渔民261人。四是全覆盖落实社保政策。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动员退捕渔民按时、持续、高档缴费(3000元/年以上档次缴费)。当前,全市退捕渔民总体稳定,动态实现就业、社保100%目标。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联 系 人:许成帅

联系电话:89133820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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