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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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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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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土地撂荒的建议》(第0868号建议)收悉。经与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乡村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硬件,让更多的年轻人愿回来、回得来、留得住”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均衡发展。在乡村教育方面,为避免乡村学校进一步萎缩,逐步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不断探索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一是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两类学校”建设,补短板改善师生学习生活条件;二是多方面统筹资金,支持学校包括厕所改造在内的办学条件改善;三是摸清乡村教师现住房情况,梳理乡村教师对各种住房的需求。

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一是加速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截至2022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21163家,其中乡镇卫生院8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38家、村卫生室9629家,其余为门诊部诊所等,基本达到“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行政村一卫生室”要求。二是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市现有基层卫生人员10.8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4万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4.74万人,村卫生室人员0.46万人,比2021年均有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教育“资源配置更优化、学校发展更均衡、学生就学更方便、接受教育更公平”的目标,全面优化乡镇公共教育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着力解决农村子女教育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改善乡村医疗卫生硬件条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更多的年轻人愿回来、回得来、留得住。

二、关于“严禁土地撂荒,对撂荒者按面积收取一定的土地撂荒费,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协商收归集体”

近年来,我市就耕地撂荒核查与复耕利用工作压紧压实承包经营者和各级管理部门责任。一是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正在牵头起草制定《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在耕地保护专章明确了撂荒耕地的处置要求,从地方性法规层面保障土地托管等制度。拟对闲置耕地的处理进行细化规定,明确闲置、荒芜耕地的责任主体、恢复方式以及相应的责任。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并采取措施防止闲置、荒芜耕地。二是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制度,承包期内出现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情形,承包合同终止。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市、区县、乡镇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督促指导农户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最大限度防止耕地撂荒新发生。

三、关于“取消原来的直补方式,按土地厚薄贫瘠程度分类,对土质差的土地不再纳入承包地范围。对种植情况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两个类别进行补助,适当提高种粮直补,降低经济作物补助”

中央在全国统一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明确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近年来中央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每年近22亿元,市级按照各区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各占50%的权重全部分配下达各区县。此项政策属国家政策,补贴对象和依据以及补贴标准和程序均须严格按中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目前我市此项补贴受益农户约为580万户,受益面积约为2400万亩,对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益发挥了巨大作用。

为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明确不予补贴范围,一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二是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呼吁,建议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精准度。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基层人员政策指导和培训,严格依规落实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农民种好粮、多种粮。

四、关于“鼓励大户或农业企业种植粮食,对种植大户和企业按照种植规模分类给予补助、补贴,鼓励他们耕种撂荒土地,做到应种尽种”

目前,重庆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实施种粮大户补贴的省市。我们每年印发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对种植水稻、玉米等12种粮食作物,面积50至3000亩的种粮大户,均可按程序核查后获得每亩230元的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对扩大粮食规模化生产,增加粮食产量作用明显,2022年全市规模化种粮大户3849户,面积79.35万亩,比上年分别增长56.2%、66.7%。

我们积极引导相关资金整合利用,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粮食作物。一是在享受种粮大户补贴的基础上,2022年,市级投入1500万元资金实施撂荒耕地利用示范项目;二是各区县合计投入8245万余元本级财政资金用于补贴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三是对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市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同时加大撂荒耕地遥感信息化监测,督促指导各地加大撂荒耕地的核查利用。同时整合粮油绿色高质高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改善种粮条件、稳定政策支持,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而遏制耕地撂荒新发生,做到应种尽种。

五、关于“加大土地宜机化改造力度,使绝大部分土地能够实现机械化耕作,降低种植成本”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我市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并取得重大成效,走出了促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一条新路。一是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3号),制定地方标准《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成为国家标准的重要参照)。开发启用“重庆市农机综合运用服务平台”农田宜机化管理模块,组织做好市级项目资料归档、信息录入等工作。二是开展示范带动。市级累计投入财政专项资金5.13亿元,开展示范改造及带动改造达110余万亩,永川、潼南、渝北、垫江等区县建成了一批万亩级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三是加强监管指导。市级组建5个技术指导小组深入项目区县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启动了2018年度以来市级项目抽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实施《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四改一化”(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和机械化)为标准,大力实施市级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建成区外,积极引导区县和农业生产主体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切实改善农田耕种条件,加快拓展现代农机应用场景。到2025年,全市宜机化农田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到2035年,坡度25°以下区域基本解决“地不宜机”问题。

六、关于“对成片土地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同时,完善粮食种植保险政策,进一步提升种粮保障,同时也提高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的种粮积极性”

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统筹涉农资金,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9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3.6万亩。实施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投入资金提高到4240元/亩。首批50余万亩已基本完工。二是强化农业保险扶持政策。结合全市农业生产资源禀赋,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机制。2021年末,农业保险覆盖重庆主要粮食作物486.85万亩。2022年起在万州、黔江等27个常规产粮大县开展稻谷、玉米、马铃薯3种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1100元、1100元、1240元,较原来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每亩增加500元、500元、640元,保险费率由原来直接物化成本保险6%、6%、5%的费率统一降低至4.5%的费率,较大提升了主粮种植的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力推进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我市综合粮食产能,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实施好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提高主粮作物风险保障水平,有效提高种植业主生产积极性。

七、关于“研究制定政策,切实解决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一是建立撂荒耕地常态化核查利用机制。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利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测疑似撂荒耕地图斑。2023年,市级下发疑似撂荒耕地图斑11.2个,面积89.01万亩,同比减幅86.3%、66.6%。各地参考市级下发疑似图斑,正开展逐户逐地块核查利用工作。二是建立复耕复种调度通报机制。针对每块撂荒耕地,分析撂荒类型及原因,制定统筹利用具体方案,推进复耕复种。2022年,发布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进度通报9期,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各区县政府。三是建立考核机制。2022年,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纳入“区县(自治县)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等考核范围,对未按时完成复耕复种的16个区县严格扣减相应分值。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撂荒耕地的调度通报和考核,建立撂荒耕地排查利用旬调度、月通报制度。从5月中旬开始,收集1亩以上耕地撂荒核查和复耕复种情况动态,每月对撂荒耕地排查利用情况进行排位通报。加强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卢文才

联系电话:89133847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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