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能繁母猪生产扶持的建议》(第1009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委工作安排,坚持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防疫情、稳产能、保供给、促转型。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建立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联络协调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共同推进,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扩大能繁母猪补贴范围”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稳产保供17项专项政策,市政府出台稳产保供“十条措施”和《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22号)刺激生猪生产恢复,市农业农村委制定《重庆市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谋划长远发展目标。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扶持。2019年以来投入12亿元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对新补栏能繁母猪补贴1000元/头,出台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在金融、物资等方面加大投入,畅通原料及产品运输通道,协调解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流动资金、防护物资等需求,向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和农发行、农商行等银行机构收集推送融资需求23亿元,千方百计确保企业正常运转,有效化解新冠肺炎、非洲猪瘟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二是优化贴息保险政策。支持区县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发展生猪产业,对全市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加大贴息支持力度;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单户融资担保余额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投入2.7亿元市级以上资金用于生猪生产灾害险和收益保险,同时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标准,在国家能繁母猪1500元/头、育肥猪800元/头的保额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至能繁母猪2000元/头、育肥猪1000元/头,将种猪场、大型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在国家2%基础上提高至4.35%,切实增强生猪生产抗风险能力,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政策研究,优化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28个市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委成立应急指挥中心,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具体组织调度。38个区县政府也成立了相应指挥调度机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落实“区县、乡镇、村、社”属地责任,并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印发《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门任务清单》,细化实化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实行生猪户口制,动态掌握生猪生产、调运及疫病发生情况。层级落实包干负责制,组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培训基层兽医和养殖经营业主8万多人次;排查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330万场次,排查生猪3672.75万头次;清洗消毒重点场所100多万场(户)次。四是强化生猪调运监管。严密设卡堵疫,全市31个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6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5个海关口岸和临时检查消毒站点坚持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生猪及产品运输车辆消毒凭证管理和装前卸后二次清洗消毒制度。五是强化屠宰监管。强力推进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审核,全市屠宰企业从472家减少到149家(其中生猪屠宰企业146家),减少68.43%。现有生猪屠宰企业均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并足额配备驻场官方兽医。六是强化餐厨废弃物监管。我市自2018年10月24日起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按照前端疏、后端堵、全程打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了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机制。七是强化应急处置。编制《重庆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重庆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手册》,明确了组织领导、联防联控、应急响应、疫情处置、后勤保障等细则,累计处置突发非洲猪瘟疫情4起。积极应对和科学处理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反映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努力克服新冠肺炎和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持续不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
三、关于“在区县建立重点保供基地”
市农业农村委充分利用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联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区县生猪生产情况,“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分级分层推动落实规模养殖企业用地、环评、融资等方面的瓶颈问题。一是建立市级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库。加强招商引资,落实生猪重点产能,纳入重点项目82个,推动12个项目纳入2020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渝府办发〔2020〕21号),以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助推温氏、德康、新希望等国内大型养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以大带小”等方式,规划在渝发展生猪1300万头,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加快推进重点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和“龙头企业大带小”生猪扶贫养殖项目,建立市级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半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对德康、温氏、正大、新希望等18个重点企业项目问题清单实行半月调度、办结销号,推动在建项目尽快落地形成实际产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指导服务,以德康、温氏等龙头企业为抓手,加快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同步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四、关于“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培养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一是出台政策稳定队伍。推动出台全市稳产保供“十条措施”和《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22号),鼓励单独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求各地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推进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被抽调、借用的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要全部回归原岗位。区县高度重视,相继出台政策,全力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二是不断深化职称改革。出台向基层人才倾斜考试政策,对畜牧兽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允许提前1年报考并降低分数划定基层人员合格线,限乡镇基层单位人员使用有效。市、区县属单位选派到农村乡镇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期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三是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养殖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主观能动性,培育壮大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在农机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四是加强培训提升素养。实施《重庆市“十三五”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开展产地检疫、官方兽医师资等培训,2019年组织开展3次培训,受训人员300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强化畜牧业科技支撑,加快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基层畜牧兽医队伍。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联 系 人:蒋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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