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9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胜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长江干流和一级支流规范垂钓行为,服务长江大保护的建议》(第0940号提案)收悉。经与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重要举措。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我市通过前期试点引导,落实各项措施,禁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市2019—2021年应退捕渔船5377艘、涉及渔民10353人,现已累计退捕渔船2291艘、涉及渔民4389名,分别占三年总任务的42.6%、42.4%。目前,2019年度退捕任务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任务已完成16.1%,2021年任务提前完成17.6%,受到了农业农村部肯定。2019年11月,我市在全国长江禁捕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今年4月,我市在全国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禁捕后如何规范江河垂钓,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相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对江河垂钓行为进行规范。
一、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垂钓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只准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人员进入,可以进入实验区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垂钓行为。
二、加快制定出台垂钓管理办法
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深入调研,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将长江干支流河段的鱼类‘三场’(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区域划定为禁止垂钓区”“为了市民和游人出行安全,将城市滨江路、码头和滨水公园岸边划为禁止垂钓区”“对可开展垂钓活动区域的垂钓种类及其规格做出限制”等建议,加快制定出台垂钓管理办法,有力推动垂钓行为规范。
三、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规范垂钓的要求等,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休闲垂钓必须以不危害鱼类资源、不损害生态环境、不妨碍他人利益为前提。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联 系 人:许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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