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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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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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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志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长江十年禁渔新政在我市实施的几点建议》(第0750号提案)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重要举措。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我市通过前期试点引导,落实各项措施,禁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市2019—2021年应退捕渔船5377艘、涉及渔民10353人,现已累计退捕渔船2291艘、涉及渔民4389名,分别占三年总任务的42.6%、42.4%。目前,2019年度退捕任务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任务已完成16.1%,2021年任务提前完成17.6%,受到了农业农村部肯定。2019年11月,我市在全国长江禁捕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今年4月,我市在全国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1. 关于“尽快对社会公布休闲垂钓相关实施细则”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综合考虑我市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垂钓合理需求,尽快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待管理办法发布后,我们将深入城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让广大群众尽快知晓明晰相关政策。

二、关于“相邻行政区的交界及偏僻水域管理不力”

针对合川草街大坝下游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已于2011年起对该江段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实施打击,由市公安局水警总队与北碚区渔政执法等部门联系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联勤,认真开展线索核查、江面巡逻、禁渔宣传、行刑衔接等工作。2011年以来,公安部门已在草街大坝下游水域累计破案58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85人,有效遏制了该地电捕鱼猖獗势头。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受该江段水域水流、岸线及暗礁等特殊地理环境限制,加之草街电站蓄水、放水时间不确定,该段水域执法办案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和安全隐患。对此,今年1月,市公安局已再次组织启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专项行动,并将“北碚—草街—坝下”水域作为整治重点,由市公安局水警总队负责巩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布建信息渠道、开展巡逻排查,依法组织实施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以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专管和群管相结合、区县联合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大管理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尽快解决交界及偏僻水域管理不力的问题。

三、关于“把全市长江干支流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

针对打击处理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我们建立了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就立案标准、证据规格、强制措施等进行专题研究,联合制定了《重庆市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调联动工作办法》,农业执法、公安、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已初步建立了常态化联动联勤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同时,2016年以来我们将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与用油量彻底脱钩,补贴重点用于禁渔护渔、渔业资源养护及引导捕捞渔民减船转产等方面工作,各区县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组建群众性护渔队伍,将禁渔管护体系延伸至乡镇乃至村社,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禁捕护渔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我市禁捕护渔工作有效开展。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进一步强化执法,着力解决现行禁捕监管能力建设与常年全面禁捕的监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与公安部门进一步深化完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联动执法、资源共享,加大常态化巡河力度,持续从严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以切实保护我市水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联 系 人:许成帅

联系电话:89133820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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