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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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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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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的建议》(第0033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很有针对性,对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吸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今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全市重点围绕“6+3”任务,在宣传发动、资金投入、规划引领、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下功夫,把“面子”和“里子”结合起来,给环境“洗脸”、为素质“洗礼”,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全面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纵深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关于“科学编制各区县乡村振兴‘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区县乡村振兴“十四五”发展规划

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的重要手段。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目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正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我们建议各区县将宅基地改革相关内容纳入发展规划,鼓励各区县在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尊重农民意愿、自主探索,鼓励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定位、人居环境状况,开展形式多样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

(二)关于宅基地复垦

为进一步推进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要求,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地票改革试验,建立了地票生产、交易、使用制度体系,打破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区县域范围内“地块对地块”的实施方式,以市场公开交易为纽带,在满足农房建设需要和留足产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允许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也可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合作经营的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地票改革,在现有地票制度的基础上,研究探索适合在农村范围内使用的地票,进一步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指标配置,优先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节余指标也能在全市范围内交易获得收益。同时,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三)关于乡村规划编制

2019年,全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服务支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重要空间载体和要素支撑作用。对全市所有行政村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进行了分类并提出差异化规划指引;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全市村规划覆盖率已达81.5%。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继续强化规划引领。一是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服务职能、服务半径等,明确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配套标准及规模,提高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科学性,优化功能布局,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二是进一步结合乡村规划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更新《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图文并茂提出规划指引,让群众易懂、干部好用。三是加强全市村布局规划统筹,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搬迁撤并、特色保护四种分类,指导区县因村施策,差异化配置资源,统筹制定以区县为单位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分类规划引导乡村建设。四是将继续深化完善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县、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全面参与的规划师下乡人才选派机制,逐步构筑全市统筹的规划师下乡人才网,让更多愿意从事乡村规划事业的优秀人才进驻基层开展规划服务工作,提升乡村规划实施水平。

(四)关于生态集聚示范村建设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分档整治原则,重点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共六项重点整治任务。2019年全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5.09万户,建设农村公厕1205座,建成旅游厕所940座;新增垃圾治理村200个、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9.3%;深入实施村庄绿化、村庄亮化、村庄文化工程,完成危房改造3.89万户、旧房整治提升14.58万户,完成入户道路建设6762公里、通组公路通畅工程建设16682公里。

在村容村貌提升上,全市明确了“逐步提升”的原则,反对大拆大建,主张尊重自然、顺应地形、保护乡情乡景、保护乡风民俗,按“新建”“改造”“保护”三个类别分类指引,分类整治。一是对于新建房屋。《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DZ 01-2019),对农村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建筑设计、环境景观、道路交通、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方面提出规划设计指引,倡导农村新建住宅等建筑选址布局应当坚持尊重自然、因地制宜、随形就势等生态化理念;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宜低不宜高,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2米;建筑风貌应尊重传统、融入环境;房前屋后宜种植蔬菜瓜果等体现乡村特色的本土植物,尽量采用本土材质进行铺装等。二是对于旧房改造提升。实施五整治(整治屋面、整治墙面、整治门窗、整治庭院、整治厕所)提升。在各区县实施旧村院落风貌改造时,遵循“突出巴渝特色、环境美化体现‘微田园’、配套完善功能”的原则进行提档升级。三是对于传统民居保护修复。开展传统民居、地方特色文化普查,保护发展74个中国传统村落,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评定和保护。

2020年,全市将继续推进“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宜居村庄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成1000个宜居村庄。下一步,在编制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四五”规划时,将充分吸纳您所提到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布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社会化运营机制上多下功夫,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顽固化问题。

二、关于“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2019年,我市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等多元投入机制。其中,中央、市级财政共投入83.24亿元,用于各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区县完善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的机制,统筹整合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林业、卫生健康等领域有关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2019年全市发行的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中,安排8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部分区县开展污水管网、污染防治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支持利用农发行、国开行5-30年的中长期政策性贷款,建设通组公路。

2020年,全市继续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水平。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市级层面积极向中央争取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向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是用好政府债券,创新投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等多元投入机制。在今年全市拟发行的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部分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支持力度;继续争取世行贷款、亚行贷款、法国贷款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精简涉农专项数量,充分赋予区县自主权,除中央约束性任务外,市级原则上不新增约束性任务,完成约束性任务后,中央资金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市级资金可跨大专项整合使用。相关区县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重点领域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林业、卫生健康等领域有关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是深化股权化改革,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市级切块到区县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要求区县主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扶持农业经营主体;采用项目直接补助的,实行股权化改革并先建后补。持股主体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实行弹性收益分配机制和逐步退出机制,保障政策效能充分发挥。五是鼓励农户和社会资本投入。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业信贷融资质量和覆盖面。发挥好农业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农业产业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完善村规民约,开展农村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受益群众付费试点。六是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不达标或存在被审计收回资金的,按相应比例压减项目资金,推动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绩效低下的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三、关于“建立常态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2019年,全市以“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着力教育引导。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动员会、推进会、院坝会、宣讲会等)、制作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围裙、帽子、环保布袋等)、发放宣传资料(口袋书、倡议书、宣传海报等)以及创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油诗”、快板、文艺节目等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培训,实现“进村入户到人”,效果“入耳入眼入心”。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战役。2019年,全市各区县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包括去年2月1日我市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清洁日”活动,相继启动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美丽村庄·我在行动”实践活动、“万名干部进村社宣讲政策、十万名志愿者入户文明劝导、百万村民自觉行动”主题月活动、秋冬战役等一系列村庄清洁行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三是开展创建引领。积极开展文明院落、清洁户创建评选,常态化开展“家风润万家”主题活动,积极培育新乡贤,让新乡风引领新风尚。四是发挥群团作用。开展“美丽家园·巾帼行动”“小手拉大手”及“洁小青”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发挥妇女、学生、志愿者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五是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基层建立“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喜事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积极发挥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动员、监督和引导作用。同时,还注重打好“乡情牌”,吸引各方企业家、社会名人、乡土能人、在外成功人士等出钱出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是紧扣舆论引领。《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中央、市级主流媒体宣传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刊登新闻稿件860余篇。编印《人居环境要情》29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激励机制、宣传发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各区县继续通过制作宣传视频、改编“打油诗”、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好的宣传举措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积极组织各区县通过快手app参加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晒小院.亮环境”随手拍活动,组织开展“60秒我说改善环境”微视频接力传播,营造人人参与、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动员村社干部、农村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带头搞农村环境整治,同时广泛开展“最美庭院”“文明卫生星级户”等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形成整治合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合理划分政府和村民环境整治事权。指导各区县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改善村民环境、建设美丽家园。四是推广公示农户“红黑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公示环境整治农户“红黑榜”。各镇街各村社每季度对农户清洁卫生开展评比、打分,对评比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进入“黑榜”的农户,由村长或村书记进行“谈话”,让农户“红红脸”,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意识。五是开展村庄“比武”活动。全市要求,以乡镇为单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比武”活动。各区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季度或每2月开展1次“比武”活动或“观摩”活动,通过环境“大比拼”,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村民自治方式。在已经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并举机制。引导各区县通过“门前三包”“积分奖励”“先建后补”“多干多补”等措施,调动群众积极性。同时,对违反村规民约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加快农村产业转型,发展田园综合体,确保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

我市高度重视农业产业转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127号)、《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47号)等文件,明确要求,要强化农旅融合发展,加大农业与文化融合力度,并出台了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2016年到2019年,全市分别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1.0815亿元、1.6亿元、1亿元,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有特色文化和休闲旅游价值的“农家乐”、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资源开发和业态丰富、要素融合和整链打造、文化传承和创意设计、品牌培育和产业升级、设施配套和服务改善、规范管理和品牌推广上实现重大跨越,切实提升农村产业投资的吸引力附加值;指导各区县认真梳理辖区内各乡镇村庄文脉资源,把文化符号、文化传统、文化古迹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融入乡村旅游业,实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环境整治相辅相成、融合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联 系 人:陈思妤

联系电话:89133942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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