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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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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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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奉勇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加大我市粮食安全生产支持力度助力藏粮于地战略的提案》(第009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粮食种植品种指导目录”

为提高粮食产量,加快推广农作物良种运用,推动我市粮油生产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筛选、推荐并发布主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目录。结合全市的气候地理特点,根据农作物品种生态适应性、抗病性、抗逆性、丰产性等有关特性,每年筛选、推荐并发布了一批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主导品种,向购种者提供优良品种信息,切实帮助、指导广大农民选种购种。比如,针对我市800~1100米左右的中高海拔地区,筛选推荐了一批短生育期的早熟水稻品种;针对部分受污染的耕地,推荐了一批重金属低吸附的水稻品种;针对武陵山区特殊气候,专门推荐一批适宜的玉米品种。二是根据地势差异,划分品种种植区域。对玉米品种在山区、平丘种植区域进行了品种划分,制定了适宜当地的品种布局规划。三是在品种审定、引种备案公告中,对连续两年减产的区域进行了品种慎用提示,避免出现粮食产量低、种粮效益差等不利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主导品种推广应用工作。一是加强试验示范,促进新品种推广。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的气候特点,设立新品种示范点,筛选出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通过高产创建、新品种展示等形式,组织区县农技人员、种子企业和种植大户等进行品种观摩,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二是加强宣传、优化布局。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确定作物品种和布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主推品种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向农民、农资经营者宣传优良品种的特征特性以及栽培技术要点,指导农民科学使用良种,真正做到良种良法配套,充分发挥良种的最大增产潜力。

二、关于“健全完善流转耕地规模化种粮的政策措施”

为稳定我市粮食安全生产,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不断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调动各区县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一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21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36万亩、耕地宜机化改造7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61万亩。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以县域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酸化治理修复等技术,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二是建立土地撂荒约束政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确保粮食面积基本稳定。近年来,我委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推进撂荒地盘活利用。加强摸底调查,每年年初组织排查耕地撂荒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耕地撂荒台账,并根据不同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改善基础设施,针对撂荒地普遍耕作条件较差的现状,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加大政策激励,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下达区县,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对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农户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对流转撂荒地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230元/亩的补贴;鼓励各地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复耕复种,针对外出务工农户的撂荒地,引导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没有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鼓励村集体采取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盘活利用。三是鼓励区县出台利用撂荒耕地种粮的地方支持政策。重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种粮的给予补助。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开展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县的督促指导力度,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好粮食生产各项支持政策,调动种粮积极性;严格耕地保护管理,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建好管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村整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宜机化改造,深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面积保持在3000万亩以上。

三、关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壮大,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我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具体举措》《重庆市市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我们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形成以组级合作社、村级联合社为支撑,区县、乡镇级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引领的集体经济主体架构。截至目前,累计培育家庭农场3.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73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991家,多种形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大力支持专业化服务团队建设。自2013年起,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开展水稻等粮油作物耕、种、防、收、烘等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方式。2017—2021年,我市共安排约5.4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覆盖全市34个区县,累计培育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1.1万个。2021年,我市梁平、永川、忠县、垫江4个区县,梁平捷梁农机股份合作社、璧山佰佑农机联合社2个服务组织入选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目前已正式启动三年试点工作,将从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围绕集中育秧、专业化植保、深耕深松、产地烘干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大力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执行,原则上财政补助比重在不超过社会公允价格40%的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单季作物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亩。各区县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如:巫溪县对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按每亩最高40%给予补助;云阳县对种植30亩至49亩粮油作物的主体每亩补助150元;璧山区将政策性保险区级补贴、农户自筹比例由10:25调整为25:10。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完善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量质并重发展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优做强农业企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精神,大力培育服务组织,积极拓宽服务范围,探索多种服务模式,指导区县抓好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关于“提高种粮补贴标准”

我市高度重视和支持粮食生产,多方面投入资金帮助种粮大户发展生产,提高种粮效益。一是加大财补贴资金投入。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约22亿元。对种粮大户给予补贴倾斜,标准为种植50亩以上(含50亩)、每亩补贴230元。二是加大奖励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约7亿元,用于奖励常规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制种大县。三是每年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约1.5亿元,用于重点支持围绕粮油产业,集中连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四是注重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每年安排约25亿元市级以上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只能用于粮食生产。五是大力支持粮食生产方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全市67万户次农户提供粮食生产风险保障29亿元,保费规模1.7亿元,其中,财政补贴1.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保险理赔1亿元,受益农户35万户次。六是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在内的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我市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是市级政策,市财政每年预算资金7000万元左右,自2009年开始实施,不断调整和优化补贴对象、补贴程序、补贴标准和发放程序,对培育种粮大户、稳定粮食生产、创新经营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种粮大户也是各级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资金的重点补助对象和支持对象。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市里今年暂不调整种粮大户补助标准。

同时,我们也支持各区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地方种粮大户支持政策。如,秀山县使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对全县种植粮油(水稻、玉米、油菜)50亩以上的大户,在国家和市级支持政策外再补助300元/亩;綦江区对流转集中连片20亩以上撂荒地用于粮食生产的,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补贴。

下一步,我委将与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好今年新增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和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发放,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好今年新增的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在全市27个常规产粮大县开展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保险,单位保障金额分别提高到1100元/亩、1100元/亩、1240元/亩),大幅提高主粮作物风险保障水平,有效促进种植业主生产积极性。同时,加强政策研究,结合中央新增和现有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进一步探索粮食生产的财政扶持政策和方式。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詹灏

联系电话:89133121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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