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9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民建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抓住关键资源要素推动我市乡村产业高质高效振兴的建议》(第0290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提出,围绕增强乡村产业要素活力,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强化改革探索,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加强政府引导和引领,解决乡村产业‘谁去干’”
市农业农村委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资源,破除城乡人才双向流动的制度障碍,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一)强化农村土地资源供需对接。市农业农村委积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在巴南、合川、铜梁、荣昌等区县开展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出农村权益试点。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会员管理办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指南》,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行。
(二)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2012年以来,每年开展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术培训,共培育高素质农民23万人。开展农村“双创”带头人评选表彰,累计遴选推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8人,培育“双创”经营主体4.6万个。印发《重庆市农村创业创新“十四五”方案》,提出全市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育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指导全市农村“双创”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实施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导3851名高校毕业生投身于基层乡村振兴工作。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农业农村关键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开发。一是深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各试点区县出台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退出的制度办法。二是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术培训,开展“双创”带头人遴选推介,组建“双创”导师队伍,不断壮大乡村产业人才队伍。三是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每年选派一批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设立一批专家工作室、专家服务基地。
二、关于“强化政府调控和改革,解决乡村产业‘干什么’”
市农业农村委坚持规划引导,加强政策指导和制度规范,消除产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今年,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全市3个县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13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意愿大大增强,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
(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就流转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合同、流转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引导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市农业农村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渝农发〔2019〕26号),提出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简化农村用地审批手续。今年,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提出加大用地报批工作改革力度,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和方式。农用地转用批准后,除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外,可将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合并办理。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有关市级部门,积极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积极支持和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贯彻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发挥农村产权要素交易平台、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实践平台、自然生态价值探索平台在乡村振兴中的牵引作用,盘活利用乡村资源要素,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重视市场调节和反馈,解决乡村产业‘怎么干’”
市场是驱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决定因素。市农业农村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推,融合政府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公共服务和市场产业运营、资源配置两股力量,同向联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一)强化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2号)提出,自2021年起,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新增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落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政策扶持保障。市农业农村委严格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2021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1.71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3亿元和农机购置补贴0.72亿元,实施230元/亩种粮大户补贴,扩面实施主要粮油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力推进惠农政策落地,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2021年,带动种粮大户2464户,种植面积达47.6万亩。
(三)深化“三社”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渝委办发〔2018〕6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1〕70号)精神,推动供销合作社、信用社(重庆农商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做实供销合作社在乡镇、村一级的为农服务阵地。
(四)聚力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市农业农村委印发《重庆市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特色经济作物全域提质工程实施方案》,从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持续推进全市农业提质工程,培育有效期内绿色食品5754个、有机农产品12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62个,全市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9.41%,支持并引导全市125家企业开展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试点。
(五)持续开展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市农业农村委依据《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县开展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寿工业园区、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合川工业园区、涪陵工业园区、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园、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个100亿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
(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市农业农村委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构建从科技创新源头到推广应用的完整链条,塑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农业发展新优势,为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七)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市农业农村委以场景为牵引,以需求定清单,汇聚有关部门涉农信息资源,建成1个农业农村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综合平台和市级农业产业智能化指挥调度中心、34个区县级农业农村天空地监测点,形成全市统一的农业农村地面物联网数据调查体系。建设粮油、生猪、蔬菜、柑橘、柠檬、榨菜、脆李、茶叶、花椒等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到30%以上。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有关市级部门继续强化资金、政策、科技、信息等保障。一是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农业农村发展涉及的资金筹集、投融资探索和资金平衡相关工作。二是用好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和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自然灾害险,稳定农民基本收益。三是将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作为推进“三社”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加快基层社改造建设,推广“村社共建”模式。四是持续开展“两品一标”农产品培育,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全程质量控制。五是支持各区县发挥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六是立足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重大需求,协同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生产服务和教育培训。七是继续推进“信息乡村”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农业农村全产业链数据应用、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高保春
联系电话:89133055
通讯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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