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2-06-28
字体:

吴俊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荣昌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建议》(第042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荣昌纳入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国家要求审慎稳妥有序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年来我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先行推进入市区县申报和确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确定“入市需求集中、工作基础好、土地管理水平高”的原则,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初开展先行推进入市区县申报和确定工作,荣昌区已经纳入我市先行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区县名单。二是开展入市制度设计。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前期大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对入市交易规则、入市主体、入市范围、入市途径、入市程序及转让、抵押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搭建入市交易平台。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确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等基础性工作。依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搭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平台,基于重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已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信息发布和在线交易功能建设。目前荣昌区全区133个村庄规划编制、村区域数据库建设项目(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内业资料扫描录入工作、21个镇街的外业宗地勘测落地工作均已全部完成。荣昌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完成编制审批,拟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跟踪了解国家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最新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我市衔接配套制度。指导荣昌区夯实实用性村规编制、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等基础性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各项工作。

二、关于“支持荣昌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推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荣昌区是主城都市区重要桥头堡城市,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优异,产业基础良好,在建设国家畜牧科技城、川南渝西融合发展先行区、荣昌国家高新区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具备城乡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和优势,已于2019年成功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布局。近年来,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对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实施方案》(渝府办〔2021〕1号)相关要求,积极推动荣昌区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支持荣昌区创建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成功申报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支持荣昌区申报“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激励市、县”,支持荣昌区河包镇创建为产业强镇、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加强政策研究,持续加强对荣昌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指导。一是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的,积极衔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市级项目资金统筹。在涉农重点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预算内投资等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对荣昌区予以倾斜支持,同时支持荣昌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贷款贴息、地方债券、政府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支持。指导荣昌区策划实施城乡融合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并积极向金融机构和优质市场主体进行推介。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颜其刚

联系电话:89133359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