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6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钱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农村承包地与宅基地“三权分置”协同推进的建议》(第0618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关于“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推进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家庭承包耕地3502万亩,共有承包农户598万户,经过此次确权登记颁证的深化完善,实现了“确实权、颁铁证”,让广大农民吃上了一颗定心丸。我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521万亩,占全部承包耕地的43.4%,涉及农户271.3万户。
为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7〕9号)。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市农业农村委积极督促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我市健全以农村土地为主的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进场交易。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在36个区县(大渡口、江北除外)、870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30个区县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区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目前我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全市共备案业主16687户,涉及农户93.1万户,流转土地270.4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和完善我市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推进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但农村宅基地制度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巩固试点成果,拓展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为深化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设计,国家于2020年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选取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我市永川区、大足区、梁平区入选。国家要求试点地区严格按照经省委、政府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目前,我市3个试点区严格按照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获市委、市政府批复,现正稳慎有序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3个试点区分别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构。市政府多次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试点区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三变”改革、“三社”融合发展、地票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农业农村的其他改革配套统筹开展。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和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方面,要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诉求,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性。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宅基地改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信息共享,切实做到改革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按照职能职责,统筹做好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规范试点运行、严格试点管理、强化政策引导,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在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农村权益的自愿有偿退出”
2020年10月,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任务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界定。一是出台了《重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开展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累计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10万人次。二是印发了《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43号),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纠正成员确认中的错、漏等。注重对外嫁女、入赘婿、现役义务兵、在校学生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落实中央农办等10部委《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中农发﹝2021﹞9号)和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全面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工作,录入率达98.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1947号)安排,“重庆西部片区”作为全国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其中巴南、合川、铜梁、荣昌4个区县承担了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出农村权益的试点任务。目前试点区县均已开展摸底排查和专题调研,正研究起草制度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有效的收储机制,解决退地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探索完善相关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补偿标准,构建市场化的退出服务机制;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力和经营能力。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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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刘文鹏
联系电话:89133226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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