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清理盘活我市农村闲散宅基地的建议》(第1037号提案)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深入清理登记”
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12号)明确指出,各区县要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无人居住废旧危险房屋,由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进行清理整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重庆市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流程和管理要求,指导区县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编制内容的深度,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持区县结合“三调”成果,梳理农村闲置宅基地情况,在产权清晰、充分征求相关权益人意愿的前提下,在村庄规划中明确地块用途,盘活利用闲置资源,优先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指导区县在尊重农民意愿且符合村庄规划前提下,不断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同时,加强对全市闲置宅基地清理登记工作的调度,为促进资源保值增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空间资源要素保障。
二、关于“及时彻底拆除清理”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明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渝农发〔2019〕85号),要求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从政策上支持基层组织依法依规参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工作。大足区、永川区、梁平区按照国家部署稳妥开展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永川区在金龙镇洞子口村探索开展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宜机化整治推进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保权退出,共拆除危旧房154宗,腾退闲置宅基地1.55万平方米,为科学修订村庄规划、落实农民新村建设、优化乡村产业发展预留了充足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积极指导试点区县稳妥开展试点,认真总结塌废旧房屋拆除工作经验,为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探寻路径。
三、关于“严格实行有偿使用”
2020年以来,我市在大足区、永川区、梁平区开展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部分区域探索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今年将在以上三个试点区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同时将稳慎开展有偿使用试点探索等工作。2021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实施方案》《南岸区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在重庆西部片区的荣昌区、潼南区、大足区、合川区、铜梁区、永川区、璧山区、江津区、巴南区,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宅基地机制;推进南岸区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我委印发《关于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相关工作调度的通知》,及时跟进收集相关发展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试点区县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稳妥有序开展好闲散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增强农民集约节约用地意识,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
四、关于“实行公开公平盘活”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守住底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等。我市及时转发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各区县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在盘活利用主体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机制,我市积极向国家争取,永川区、梁平区先后被纳入全国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试点区县。梁平区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摸清了全区农村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全区254户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48540平方米,已合理利用39640平方米,增加农户收入2100万元。初步建立了“农户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四种方式利用、三方共同受益”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让闲置宅基地退得出、接得住、用得了,实现三方共赢。
鉴于宅基地对广大农民群众有住房保障功能的特殊性,目前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尚处于探索阶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引导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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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党峰
联系电话:89133127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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