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6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2-06-30
字体:

王济光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的建议》(第1060号)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持之以恒保持正确方向”

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细化举措、汇聚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长任第一副组长,6位市领导任副组长。在领导小组总体框架下,组建由市委副书记统筹、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5+3”工作专班。各区县党委均成立相应规格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党委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二是落实“四个优先”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对落实“四个优先”作明确规定:在优先考虑干部配备方面。比如,明确建立区县领导干部和区县部门主要负责人包乡(镇)包村(社区)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区县、乡镇(街道)挂职任职。在优先满足要素配置方面。比如,明确新编制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重点考虑乡村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做好用地指标保障。在优先保障资金投入方面。比如,明确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村比例,2022—2025年计提比例要逐年提高到5%、7%、9%、10%。在优先安排公共服务方面。比如,明确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推动公共服务下乡。2021年,全市选派市级、区县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148个重点帮扶乡镇挂职,提拔重用17名脱贫区县委书记、区县长,14名区县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等涉农部门主要领导进区县领导班子;投入农林水的市级以上财政资金408亿元;审批乡村产业用地、建设用地1.66万亩。三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市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20位市领导定点联系1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及所在区县。将全市涉农区县分为先行示范类、重点帮扶类、积极推进类,分层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累计在40个镇村开展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修订《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督查。建立各区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强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完善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工作运转机制,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的工作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关于“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农村社会各类群体”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固本之举。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农业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一是织密建强组织体系。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村组织形式和成员结构等深刻变化的需要,完善农村“乡镇党委—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组织体系,把党组织从行政村向下延伸到村民小组、农村院落。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新领域新业态党建,推动党的“神经末梢”和农村社会的“基础单元”深度融合,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面。二是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把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全市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8%,6394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健全村级议事决策机制,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规范村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公开”。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每年制发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同时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党建引领,探索建立“区县委书记抓村级组织建设”机制,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持续规范村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公开”。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三、关于“夯实群众基础,确保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乡村振兴之中”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乡村物质和精神生活同步发展,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开设《乡村振兴周刊》、“聚焦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刊专栏,突出报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进展成效和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人物等。2021年,全市建成农家书屋8031个,新建乡情陈列馆150个,新培育“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120个。紧扣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要求,制作堰兴剪纸、梁平年画等公益海报17幅,推出宣传标语22条。发布《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倡议书》,召开新闻发布会,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发动基层劝阻大操大办、调解不孝父母等行为8300余起,推动整治农村“白事道场”攀比之风。二是聚焦典型引领。推荐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毛相林获评“全国脱贫攻坚楷模”“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组织开展毛相林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23场,20余万名基层干部群众观看直播。推出市级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4.07万户,评选美丽宜居乡村232个和好媳妇、好婆婆等8200余名,“清洁户”评选覆盖95%的行政村。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补助运转资金1616万元。三是推进民生实事落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2万个。大力推进“十校结百村艺术美乡村”活动,10所艺术专业高校结对21个镇村,策划17个艺术项目,设计20个系列文创产品、艺术长廊。新建“四好农村路”3230公里。新开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449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所有区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三通”紧密型医共体区县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8。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尊重农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村晚”、戏剧曲艺大赛、乡村艺术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努力让农民就地逐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更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四、关于“优化治理格局,确保党的社会动员能力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加强乡村治理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各类组织按职履责的乡村治理结构,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制定18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建立健全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区3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40个。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创新“民情茶室”等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化解矛盾纠纷20余万件。渝北区“四级清单”、奉节县“‘四访’工作规范”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铜梁区“积分制”入选全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典型案例。二是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年均开展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等集中宣传8万余场次。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3万余名,举办农村骨干法治培训1000余场次。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建立“小马工作室”1085个,先后培养1.2万余名“小马”,常态化开展群众调解工作。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实施平安创建“十百千”工程,打造平安示范村社1000个,农民群众安全感有效提升。三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推广“老马工作法”,建立“乡贤明理堂”107个,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等选树活动。评出新一届重庆市文明村镇150个、文明家庭100户,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49个。举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六进”文艺宣传宣讲。整合图书资源,打造农村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新阵地,把德治教育深入到基层、普及到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农村突出问题,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广“老马工作法”“乡贤评理堂”等,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构建和谐乡村。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牛媛媛

联系电话:89133075、15802301210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