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9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3-08-16
字体:

黄礼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北碚等中心城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建议》(第0291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永川区、大足区、梁平区纳入新一轮改革试点区,并多次就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市级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组,组建市级专家指导组;试点区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3个试点区在做好摸清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优化编制村庄规划、稳步开展遗留问题分类处置、确权登记颁证4项基础工作前提下,采取“3+2”方案,确保全市9项试点任务全覆盖,每个试点区都承担“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3项共性任务,永川区试点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大足区试点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梁平区试点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先后制定《永川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行使指导意见》《大足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区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结合试点探索情况以及群众实际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3〕1号),对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明确了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能职责,统筹做好宅基地管理和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试点改革工作,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规范试点运行、严格试点管理、强化政策引导,及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三是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指导各区县积极探索宅基地市场化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引导农房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确保依法取得、权属清晰、公正规范、风险可控。

二、关于“将北碚区纳入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区县”

202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要求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地方不得擅自扩大试点范围,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两项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延长至2024年4月底。

为此,现阶段不宜将北碚区纳入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待中央明确部署开展下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后,我们将优先予以考虑推荐。

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交易中心设在北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可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可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积极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保障和规划农村一二三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切实保障乡村新业态项目用地需求,促进乡村振兴。同时,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对农村产业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根据上述政策,北碚区可以结合实际,丰富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新路径,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市级相关部门将共同努力推进,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1日

联 系 人:王党峰

联系电话:023-89133127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