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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5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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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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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第0358号提案)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农村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一是抓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分工方案》、《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重庆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办法》、《林业生态价值的统计路径实现方法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形成扎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策环境。二是抓试点示范。印发《重庆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办法》,围绕有效破除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等问题,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求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三是抓项目带动。积极指导各区县策划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争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资金10581万元,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等农村工程建设。四是抓典型引领。提炼生态修复、价值核算、指标交易、生态产业等一批创新经验做法,总结城口大木漆手工艺产业、忠县“以竹代塑”绿色技术、开州“四统四分五联”新型经营模式等农村亮点案例,形成《重庆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践探索与对策建议》,被重庆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报告绿皮书收录。重庆拓展地票生态功能、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纳入自然资源部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强化资源整合,持续做好生态护林员聘用管理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关于“明晰农村生态产品产权”

一是开展生态资源调查监测。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一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市林业局制定《重庆市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林地、草地、湿地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构建林草湿资源图数库;开展图斑监测,掌握林草湿各类面积、分布及其变化,逐步查清各类资源储量及其质量、结构和动态变化等。我市90%以上的水库是小型水库,主要由群众投工投劳建成,并由乡镇和村社管理,产权的明晰需系统谋划、稳步推进。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全市共清查核实集体土地1.08亿亩、集体资产1176.23亿元,全市9200个村、85000多个组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探索编制重庆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市生态环境局参考国家有关部门GEP核算相应技术规范,充分调研外省GEP核算相关技术指南,针对重庆区域特征,编制了适合重庆市的GEP核算技术指南,核算内容包括物质产品价值、调节服务价值、文化服务价值。市林业局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成一个自然年度重庆森林生态系统观测和数据收集、处理工作,核算出森林生态价值主要结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路径和方法设计,初步确立生态效益量化补偿等10类路径方法,编制完成《林业生态价值的统计路径实现方法技术指南》。

下一步,一是加强林业生态资源监测管理,完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筹备全市草原健康和退化草原评估工作。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全市森林资源专项调查成果运用工作。二是全力推动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是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四是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发布,指导重庆市及区县GEP核算具体工作,使核算成果统一化、规范化,具有可比性。

三、关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

一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源条件、经营能力,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动态清零。全市“三变”改革村稳步扩大到3913个,占比超过40%,610多万农民成为“股东”,累计入股耕地、林地、四荒地等集体土地600多万亩。二是积极盘活水利资产。印发《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2〕64号),明确要求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对具有经营性收入或水生态产品价值的水利水电资产,可以通过拓展经营、整合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效益和综合盈利水平;延展水利产业链条,推行水源、水处理、供水一体化规划、一体化经营,大力开发高附加留水资源系列产品,实行水利项目综合开发利用,拓展水利工程经营功能和生态增值功能。三是推进林业“三变”改革。鼓励农户通过土地入股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创新林业经营组织方式,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和支持规模经营的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领办林业经营联合体,提高林业经营效益。全市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956万亩,流转金额47亿元,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达1.05万余家。

下一步,一是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分离机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财务分离,以扩面深化“三变”改革为抓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持续推进林业“三变”、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非国有林生态赎买等改革,按时完成2023年5000亩非国有林生态赎买任务。对照国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争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三是抓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征集,评选十大典型案例。

四、关于“完善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配套政策”

一是提升品牌竞争力。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工程,推广优良品种,净化产地环境,健全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推广“巴味渝珍”“三峡柑橘”等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和美誉度。二是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以来,先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指南》《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等13个改革配套制度,共办理赔偿案件797件,赔偿金额约31亿元。我市两案件连续两批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健全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衔接规则,建立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过程中以及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关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建立诉前、诉中、诉后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是强化项目支撑。2022年成功争取国家20亿元资金,实施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因地制宜与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等政策相结合,提高特色农产品、历史人文资源等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下一步,一是加强生态品牌建设,主动服务企业,加强产业指导,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参与展会节会,引导企业做好生态产品品牌创建,支持大巴山森林人家、金佛山方竹笋、酉阳茶油等品牌营销。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应用,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三是保障发展空间。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89133290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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