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2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王勇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中药材生产统计调查制度的建议》(第0720号提案)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中药材的面积、产量是由《经济作物生产情况(A030表)》统计而得,该报表为年度报表,其中仅3种中药材(人参、甘草、枸杞)有分项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各调查总队必须严格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将针对提案内容,向国家统计局相关业务司提出完善中药材统计调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市统计局也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委每年均对我市中药材生产情况进行调度,分区县、分品种统计收集中药材人工种植面积、产量、产值等相关数据,以及野生中药材情况,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依据。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加大生产调度工作力度,科学设计调度内容,加强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生产调度工作,确保生产调度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杨福满
联系电话:89133131
联系地址:渝北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