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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19-002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法规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广校: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目标,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顺应发展规律,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大美乡村提供人力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开展农民教育培训26540人(其中: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4030人,实用型、技能型、创业创新型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10610人,农产品加工1300人,青年农场主30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00人)。

三、重点工作

2019年,是农业农村部启动农民教育培训三年提质增效行动的第一年,各区县要全面转变理念、改进内容、创新方式、强化服务,提升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师资教学的开放性、跟踪服务的持续性以及线上培育的普及性,树立“以培育对象为中心”理念,遵循农民需求、遵循客观规律,精心组织实施培训,抓实落细关键环节,打造农民教育培训精品工程。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分类、分层和模块化培训

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4个计划。

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杰出农民和师资培训,市级负责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训,区县负责抓好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实用型、技能型和精准扶贫培训。

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实用型、技能型和创业创新人员培训,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农业经理人是以能力为导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面向贫困户开展的培训,着力解决经营人才匮乏、技术落地难等问题,提高脱贫产业发展水平和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

(二)明确重点培训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农业经理人培养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增强创业兴业能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重点面向贫困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满足当地确定的扶贫主导产业需求,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经营能力培训、贫困户专项生产技能培训,让贫困户具备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

(三)切实做好需求对接

以区县为单元,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各区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强与乡镇和相关产业站所的统筹协作,支持行业重点工作人才培养需求,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的农民。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妇联、团委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四)按需实施精准培训

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农民市场品牌意识,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提升产业效益。开门遴选优秀师资,遵循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加强教学互动,综合运用案例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等,通过参与式教学增强培训吸引力,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实现自主、理性参与学习。创新培训模式,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全市有意愿的农民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

(五)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各区县遴选教育培训机构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基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加强管理服务,避免无序竞争。

(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市农广校要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推广应用,组织发动各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下载使用云平台,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内容资源开发建设,以职业素养、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和农村生态环保等主题为学员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各区县要组织农民在线学习,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以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不断提升在线课程比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在线学习费用。

(七)强化跟踪服务,落实扶持政策

各区县要加强对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1.强化政策扶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承接进城落户农民退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2.支持抱团发展。加强对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健康发展。支持广大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项目路演和技术技能比赛,创造机会条件,让参训农民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

3.开展多形式合作。支持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四、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细化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区县工作方案,于2019年7月10前,报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备案。今年,科教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带头落实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推动区县级层面成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

(二)强化绩效考核。各区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各区县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2020年任务分配挂钩。

(三)强化基础支撑。各区县要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市级优质基地,区县的培训任务要优先向国家级、市级优质基地倾斜。加强全市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优先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加快精品教材建设,按照统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建设高质量通用教材和专业教材。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2019年全市要推出10所优质培训机构、20个优质实训基地、20位受学员喜爱的优秀教师、遴选“全市十佳农民”和杰出农民典型代表100名。各区县要做好宣传发动和相关评选的推荐工作。

各区县农民教育培训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教处。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89133318


相关解读:《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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