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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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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市政府要求,为适应当前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形势变化,市农业农村委对2011年印发的《重庆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渝农发〔2011〕14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市农业农村委2019年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同时,《重庆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渝农发〔2011〕14号)废止。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重庆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部门解读:

《重庆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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